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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建局党组关于3个月阶段性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2-23 12:42:06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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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7日至8月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巡察。2020年10月27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连生同志带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传达了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经过三个月努力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现根据规定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强化政治责任、检验政治能力、考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迅速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伟同志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并跟进督办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扎实推进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机关各处室党支部明确了巡察整改三级责任人,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细化整改任务。坚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类问题和4条意见建议,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细化成39个具体问题,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提出了157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及时限要求。

  (三)全力推进整改。认真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坚持挂图作战、逐项整改、销号管理。召开党组会议4次、局长办公会议2次,局长专题会议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事事有人抓,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主要领导、分管副市长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建立督查机制,定期督促各单位各处室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动真章、见实效。

  (四)严肃整改纪律。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加强住建系统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住房城乡建设业务工作相结合,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2020年度集中检查考核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标体系,坚决杜绝敷衍应付和“过关”思想。对各项任务的整改落实情况逐项把关,对于物业违规出租、维修资金管理等推进难度较大的问题,深挖细查根源症结,紧盯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及时对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真改实改,提升工作效能,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狠抓整改落实。截至2021年1月23日,整改已完成24个、基本完成4个,占比72%;正在整改11个,占比28%。已完成整改的24个问题,注重标本兼治,长效坚持;基本完成整改的4个问题,大部分措施已经取得积极成效,个别措施正深入推进中;正在整改的11个问题,已明确具体举措,部分举措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虚浮漂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作协调推动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有效发挥城建领导小组作用,加大市级统筹协调力度。2020年我局统筹“攻城拔寨”重点项目共25个,已完成投资285.2亿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与计划投资245.4亿元相比,投资完成率达到116.2%。白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安置区项目已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二是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已开工,其中龙口-小布安置区首批安置房已于2020年12月30日封顶,取得了当年立项、当年开工、当年封顶的阶段性成果;已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为项目后续推进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珠江两岸人行桥工程、广交会展馆四期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已开工。

  三是建立了“攻城拔寨”项目中保障房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同时督促各建设单位及时准确将投资数据录入市发改委重点项目系统,避免统计数据缺漏。

  2.针对公租房建设进度迟缓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召集市城投住房租赁公司、珠江住房租赁公司专题研究推进落实保障房项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各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是已就东新保障房项目标段七停工及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约谈相关建设单位。2020年12月31日,东新保障房项目标段七主体结构已全部封顶,完成节点计划。

  三是加大配建公租房工作力度。研究制订了《广州市商品住宅用地出让配建政策性住房管理办法》《广州市配建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流程指引》《广州市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配置中小户型住房工作指引》。与市规自局、市土地开发中心等单位强化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出让土地配建类型、面积等相关事项,对每宗用地提出配建建议。

  3.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落实“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的函》,通过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开通双向邮递服务,减跑动;已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告知承诺制的通知》,2020年11月16日起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

  二是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市联合审批平台数据分析和检查,发出《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及数据监测情况通报》;已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督导工作的通知》,对11个区、市空港委和市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督导,发出整改通知15份,落实整改问题62个,纠正部分区对于跨阶段办理事项错误理解4项,调整市联审平台事项配置150项。

  三是已落实施工许可和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事项的合并办理。

  四是已在施工许可申报系统设置人防申报栏,将原《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相关内容融入《建设工程质量(含人防)监督告知书》,与施工许可证一并发放,实现一次申报、同步审核、网上办理。

  4.针对城市更新推进协调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25亿元,同比增长61.9%,已超额完成年度1000亿元投资目标。已完成2020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三旧”改造新增实施面积18773亩和完成改造17712亩任务(含500亩工改工)。2020年老旧小区项目已完工139个,新开工项目155个。

  二是优化统筹协调机制,已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领导小组有关事项优化调整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局系统力量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是建立健全城市更新1+1+N政策体系。已印发《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已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和报批指引》《关于城市更新工作中专家库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建立城市更新过程中评估机制的指引》《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大型市政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评估成本估算编制指引》《广州市老旧小区小微改造实施指引》等5个指引;《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指引》已按程序送审,待审查通过后印发实施。

  四是在天河、荔湾、黄埔等区召开6场“亮点示范项目”现场观摩交流会,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及精品示范项目打造,促进各区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形成“比学赶超”工作氛围。已举办广州市城市更新“1+1+N”体系政策解读专题新闻发布会。已针对市各相关单位、各区等组织举办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培训会议。已组织对荔湾区相关职能部门、街道、村代表进行业务培训。

  五是已印发《广州市2019-2020年度城市更新方案审定年度检查工作方案》,会同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区城市更新方案审定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六是组成11个更新项目工作团队,先后20次到各区更新项目现场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已召开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现场会和全市城中村改造现场会,进一步推进改造项目实施。

  5.针对未建立扬尘防治的长效机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整治和文明施工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文明施工工作,通报批评扬尘整治力度不足的3个区。约谈扬尘整治不力的5个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住建部门负责人。

  二是已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图集》《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标准的通知》《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巡(督)查办法(试行)》。

  三是推进开展全市扬尘“净化”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余泥运输车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检查168个项目,督促整改15个项目;建立全市建设工地台账,开展对全市所有土方开挖作业或者基础施工的建设工地专项督查,共抽查394个各类建设工地,督促整改97个;对PM10高值区域开展专项检查,对荔湾区西村国控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13个建设工地开展督查,督促整改3个。

  四是加大扬尘防治执法监管力度。已将4个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项目报市纪委监委处理,同时编印扬尘整治督办专刊,对23个扬尘问题整改不力的项目予以曝光。2020年12月上旬,对4个项目共16家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属地行业监管单位对问题严重的2个项目进行立案查处。在媒体公开通报了10个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记录不良行为。成立扬尘整治工作专班,建立区建设工程扬尘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和巡(督)查报告制度。已组织开展各区建设工地扬尘整治第二轮交叉检查和联合督查。

  6.对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不坚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检查,已制定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目前已检查新建商品房项目1074个,中介机构2350家。

  二是深入开展为期1年的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全市专题会议及“质量月”现场交流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动员部署;集中抽查全市58个在建住宅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并摸查各大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压实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住宅质量提升系列视频培训,提升参建单位、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感和技术水平;制定《住宅工程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试点通知》,现正征求各单位意见。

  三是已成立相关楼盘案件调处专班,明确专班成员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完成时限。目前基本完成调查取证、证据核对工作,并对涉案公司行政处罚立案。

  四是持续加强中介机构和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将从业人员申领、佩戴信用信息卡情况纳入日常市场检查重点内容,督促企业及时办理信用信息卡。已为全市39996名中介人员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并发放信用信息卡。已完成交易违规行为案例汇编的编制工作。

  五是已召集各区研究明确市区两级统一处罚标准依据,研究制定行政执法重大事项目录清单。持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多项防控措施,加强风险防控,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六是完善市场监管法规制度,探索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研究修订《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制订《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信息管理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相关工作正按程序推进中。

  7.针对物业监管不主动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出台实施《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并在广州电视台、广东电视台、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广东建设报等进行宣传报道。目前正抓紧制定《条例》配套制度文件。广州市地方标准《物业服务第2部分:住宅小区》已于2020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二是统筹完成全市住宅小区摸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联合区局、街道共派出246批700余人次,对全市600余个物业小区进行督导,督促整改问题735个。印发《广州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全市物业服务监管台账并定时更新。已组织各区住建部门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已组织市直单位、市中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各区住建局及街(镇)居委代表、市区协会、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等700余人进行《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培训。

  三是已召开物业管理投诉纠纷问题专题会议,指导督促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解决业主诉求的投诉处理机制;已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方案》,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业主组织活动中的作用,推进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8.针对建筑业市场监管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事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于2020年11月16日起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已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方案gt;的通知》,通过资料核实、现场核实、专家会审等多种形式,加强企业取得资质后的核查抽查工作。

  二是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调查发现招标投标项目违法行为3宗,2宗已完成行政处罚,指导番禺区住建局查处在建项目违法行为1宗,已完成行政处罚。通过网站发布《加强行业监管治理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宣传整治做法和成效。指导督促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每季度报送查处情况。

  三是已发布《关于探索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评定分离”有关操作的指引(试行)》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评定分离”项目评标定标报告编制示例及公示示例的通知》,鼓励招标人阳光、透明施行“评定分离”,充分体现招标的择优功能,引导招标人甄选真正优质的中标人,压缩“合围优势”,排挤围标串标空间。目前利用交易系统自动比对加密打包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共90个项目,暂未发现异常。组织研究系统改造事宜,实现提取中标单位的项目管理团队实名信息,为标前标后闭环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已更新发布监理项目《投标人声明》,增加了如实投标的承诺事项以及违反信用承诺将被记录为失信信息的条款,通过失信惩戒措施督促投标单位进行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不参与围标串标活动。

  四是已召开建管业务工作联席会议,就项目管理团队实名信息事宜专门进行部署。已明确实名信息在招投标活动中的提取内容和提取路径,已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系统开发需求。已制定发布《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将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填报,并由交易系统提取中标人的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传递至标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对中标人投标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比对、查核,为标前标后闭环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五是已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和监理企业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信用记录工作的通知》,并依此记录信用信息;已推动广州市招标代理行业协会实施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服务,将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纳入诚信评价标准。已起草《广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并征求意见,拟将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作为信用等级评定因素。

  9.针对信访和群体性上访数量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

  一是信访投诉案件明显减少,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2942件(比2019年减少16%),按时完成率100%。

  二是已建立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机制。已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深入剖析信访案件数据,研究分析信访问题,针对性提出具体化解措施。

  三是已建立健全信访形势研判工作机制。每月收集汇总信访案件数据,将多人联名、投诉集中的事项列为重点、热点个案,协调相关区局和业务处室主动到一线做好化解工作;每季度进行形势分析研判,将书面分析报告提交至分管局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单位),通过提前预警、提早介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解决在小”。

  四是先后20余次主动到省住建厅、市委政法委和市信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对于涉及面广、情节复杂的信访举报,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调查核实,共同协商解决措施;加大与各区住建部门横向交流,健全完善信访矛盾化解配合机制,牵头召开10余次专题会议研究化解措施,科学统筹信访化解全过程,先后解决了市长接访案及市领导包案6件、局级领导包案35件、专项行动案件26件、春风送暖件3件,圆满完成信访攻坚化解任务。

  五是利用“住建知识荟”等平台组织市、区住建系统信访业务培训,结合个别信访案办理,主动到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讲解业务知识和办理注意事项,全面提升信访工作人员现场接待群众、化解矛盾问题和信访答复的能力。

  10.针对信息服务系统精细化智能化集约化程度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对全局系统现状和数据现状进行了梳理,目前正在制订应用系统集成规划方案;开展基于CIM的智慧城建“十四五”规划,目前已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向全市征集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

  二是开展面向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平台建设,已完成第一轮需求调研,正在编写需求调研报告。

  三是通过优化对接市共享平台及市电子证照系统等方式,实现了系统自动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表、附图的功能;联合验收系统已与施工现场监督系统关联,新受理的施工许可证核发、预售许可审批、竣工验收等业务材料实现关联共享。

  四是在存量房交易系统中引入电子签名技术,已完成存量房网签电子合同使用电子签名的技术调试,并制定了存量房交易系统改造方案。

  五是简化阳光租房平台操作流程,通过对接“广州穗好办”移动政务APP,将原有房源登记与备案登记合并为一步,切实减少操作步骤。在线办理租赁备案变更、转租、注销功能已正式上线使用,实现了租赁备案的全流程网办。

  11.针对政务服务超期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服务超期问题整改,严控超期办理数量。经整改,自2020年4月起,未再发生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超期情况。

  二是专门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政务服务案件办理避免案件超时的通知》,规范政务服务案件办理流程,并建立超期通报机制。

  三是已在审批系统增加案件时限预警功能。已安排专人负责超期预警监督工作,每个工作日督促各处室单位按时办结案件。

  12.针对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率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线下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务的通知》,增设线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务申请途径,明确申请流程和相关工作指引。

  二是已开展电子投票系统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接的测试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宣传工作。通过“广州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法规政策各1次;在专户银行营业网点每半小时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海报,并利用专户银行橱窗、易拉宝作展示宣传;向到银行办理业务的群众派发宣传册。

  四是2020年7月已修订出台《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二)关于党的建设不坚强,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13.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聚焦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在局系统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自查自纠、建章立制。

  二是对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的相关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是已组织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教育,并结合日常党员干部教育,把贯彻民主集中制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提高党员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已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纳入集中检查考核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干部考核考评指标,并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14.针对重大事项研究决策不上会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调整完善《中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目录清单》,将中央或省各类补助补贴资金安排和涉及金额巨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处罚重大事项等纳入重大决策事项范围。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规范政策性租赁补贴的发放。

  二是局党组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有关事项未及时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对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是聚焦重大事项研究决策不上会的问题,在局系统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自查自纠、建章立制。

  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题征集和预警机制的通知》,规范了党组会议议题征集程序,增强党组会议筹备的计划性和前瞻性,进一步提高党组会会议组织效率和议事决策水平。

  15.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思想引导。已将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列入2020年局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创建模范机关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和党支部评星定级的评价指标。深入开展了纪律教育月活动,加强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专题通报党员学习强国APP相关情况,督促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开展了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理论考试,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支部书记网络轮训班培训,提高了党支部书记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是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指导其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日常管理。

  三是组织开展全局系统2019年以来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自查,开展挂靠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问题自查自纠,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责令退缴违规所得。

  四是制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完善因私出国(境)审批系统,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和从事营利活动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干部管理。

  16.针对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完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制度,每季度开展对全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开展次数是否达标、组织生活会记录是否规范、记录内容是否详实等情况,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二是出台《中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将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情况作为2020年局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创建模范机关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和党支部评星定级的评价指标。

  三是已修订了局谈心谈话制度。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相关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重点开展对以上单位谈心谈话情况检查。

  17.针对部分党支部超期未换届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年度党内统计工作,对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党支部基础信息和换届选举信息进行了全面核验和更新,及时处理换届选举预警信息,及时发出换届选举提醒函。

  二是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11个。市住房保障办党委以及市租赁所、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市照明中心党支部等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三是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12个。已启动成立市住建行业监测研究中心党支部程序。已撤销机关离休人员党支部(其所属党员合并到原机关退休人员党支部)。

  四是已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督促指导全局各级党组织把条例作为2020年第三季度重点学习内容抓好学习,将其作为支部书记党建理论考核的重要内容。

  18.针对局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追缴因未及时调整基数而少缴的党费,并按规定上交市直工委党费账户。

  二是已开展全局党费收缴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中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做好执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重点针对党费基数调整不及时、收缴党费不按时、相关台账不规范等共性和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整改。

  三是已对机关处室党支部2020年党费缴纳基数进行了核算,并指导直属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对党费缴纳基数进行核算。

  四是在全局推广“党费日”制度,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列入党支部评星定级评价指标,向各基层党组织下拨党员教育活动经费,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19.针对落实任职试用期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纠正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对2019年10月提拔任职2个月后调整了处室的副处长,其任职试用期自调整之日起计算,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1年的规定。

  二是组织开展任职试用期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时纠正了局属单位2名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试用期未满晋升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行为。

  三是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规范干部职工试用期管理的通知,指导督促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强化干部人事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任职试用期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整改措施34条,完善制度12项。按照“三学习三提高”要求,局党组2次组织专题学习,并要求局系统各单位同步开展专题学习,切实提高选人用人政策水平。

  20.针对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个人事项填报的规范指导。组织了5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培训,对填报要求和规范进行详细的指导;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两项法规;对局系统组工干部进行了个人事项报告专项工作的专题培训,明确查核处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二是建立个人事项常态化提醒机制。定期发出个人事项报告提醒函、易错易漏清单告知函,重点提醒30日内须报告的8项内容,督促全局系统领导干部及时报告有关事项。

  三是针对造成个人事项不一致问题较多的出入境管理,全面检视证照管理与出入境审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修订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并完善了信息化监管系统。

  四是严格开展查核。2020年共查核63人次,其中重点核查35人次,随机抽查24人次,重点查核验证4人次,全年查核比对一致率达到98%。

  五是严格监督执纪。深入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2020全年出现漏报情节较轻问题1例,已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处理。对2019年个人事项报告出现不一致情况且已予以处理的人员,再次逐人进行了提醒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避免再次出现填报不一致问题。

  21.针对借调人员使用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借调人员清退工作。经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出台《关于清理和规范机关处室借调挂职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清退人员范围和要求,严格处室借调人员比例和借调人员使用年限,对借调时间连续超过2年或累计超过3年的,一律返回其原所在单位;精减专项小组借调人员,分批返回原单位。目前已清退借调挂职人员34名。

  二是完善干部挂职借调管理制度。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关于选派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贯彻实施《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办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借调干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挂职和借调审批程序,规范挂职借调工作。

  三是加强对挂职借调人员的人文关怀工作。对借调挂职期满返回原单位的干部,要求所在处室主要领导与其开展1次谈心,并安排1名处级领导送其回所在单位;借调挂职前征求个人意见,加强对借调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统筹兼顾重点专项工作需要和干部本人意愿,帮助被借调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2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严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全年累计研究部署、听取党建党廉工作19次。经整改,相关局属单位党支部均能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要求研究部署、调查研究和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工作,重点督导检查了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三是组织开展了2020年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活动,通过专题党课、通报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3.针对审计发现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系统,实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查询、统计和实时预警功能。

  二是持续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宣传工作。通过“广州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在专户银行营业网点每半小时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海报,并利用专户银行橱窗、易拉宝展示宣传;向到银行办理业务的群众派发宣传册。

  三是已督促各区住建部门向需要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小区发出续交通知共128份,引导业主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四是积极追缴欠交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市、区住建部门向欠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发出限期交存通知330份、行政决定书32份。

  五是已完成专户银行竞争性选择评审工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评审结果,并向入选银行发出入选通知书。

  六是2020年7月已修订出台《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4.针对下属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相关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集体决策意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二是在局系统集中开展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局属各单位聚焦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重大事项研究决策不上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认真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章立制。

  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理论考试,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支部书记网络轮训班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25.针对监督执纪手段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执行《中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约谈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具体化常态化实施方案》,用好谈话、函询等手段,落实落细抓早抓小工作各项举措。

  二是制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实施办法》,抓住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三是紧盯关键工程项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加强对白云国际机场三期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26.针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置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核查违纪案件处理。对照市纪委常务会有关决定和市纪委审定的有关处理意见,对所涉及党员干部的处分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复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是举办了全局2020年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机构改革后局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案件审理工作的程序机制,强化审理组对案件的审核把关职责,把保障案件质量、监督案件执行的责任明确到人、压实到位,确保案件办理和执行质量。

  27.针对下属单位纪委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市住房保障办、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市房安所等3家成立纪委的直属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基层纪委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工作,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举办了全局2020年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机构改革后局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是组织6名基层纪检干部在驻局纪检监察组跟班学习,积累办案经验,提高履职能力。

  28.针对在下属单位列支出访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列支费用情况进行认真复核。经核,该费用主要用于市项目办组织的团组学习交流(含工地现场参观座谈及台湾交通建设项目相关专家培训费用)等公务支出,未发现与出访主题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超出因公出国(境)经费范围的支出行为。相关情况此前已向审计部门说明。

  二是严格按照审计意见完善外事经费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外事和财经纪律。加强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考察培训内容和经费的监管,坚决禁止考察培训搭便车的行为,坚决禁止在下属单位列支出访费用。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未再发生在下属单位、企业列支出访费用的情况。相关整改情况此前已向审计部门报告并取得理解,在此后多次审计中未再作为问题披露。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警示教育。对相关外事经办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四是修订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明确党政干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严格出国经费管理。

  五是结合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和外事经费填报,全面检查2019年以来出国经费使用和列支情况,没有发现在下属单位列支出国(境)费用的情况。

  29.针对个别下属单位薪资层级不明确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相关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规范薪资管理。

  二是责令相关局属单位按要求退回超额计提工资。现该单位已完成2019年工资总额超额计提资金的清退工作。

  三是制定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属经营服务类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四是制定了局属相关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推进转企改制,从源头理顺其薪资管理等问题,规范内部管理。目前,该方案已按程序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该单位职代会审议通过。相关改革工作正抓紧推进。

  30.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察审计反馈的市质监站、安监站、建管中心非工作时间内公车加油和路桥费使用情况逐项逐单认真排查。市质监站、安监站、建管中心分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建设工程实名制及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等工作,非工作时间也需经常深入工地。以上公务用车主要为节假日(工作日)加班用车,未发现公车私用等违规情况。

  二是对相关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规章制度,从严履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建立公务车使用管理台账,加强公务用车资料管理。

  三是结合机构改革局下属单位机构职能变动情况,已组织全局系统各单位排查当前公务用车管理存在问题,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并向市公车办备案。重点督促新成立的市住建行业监测研究中心等单位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四是提升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核实局下属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安装车载定位设备情况,确保所有公务用车接入市公务用车信息系统管理。主动对接市公车办,健全信息交换制度,随时掌握局属单位更新录入车辆相关信息情况,有效堵塞漏洞。

  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公务差旅管理,规范干部离开广州报告制度,并通过请休假管理系统加强监管。严把差旅费用报销关口,加强了出差经费报销审核管理。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已对相关违规人员严肃问责。

  (四)关于物业出租和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31.针对物业低价出租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相关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明确整改要求,夯实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物业出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原市道扩中心5处、市城市更新项目办7套低价出租、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物业全部收回,已完成整改。

  三是直管房非住宅物业(市城市更新项目办2套),已于2020年4月2日按有关规定移交珠江租赁平台公司,已完成整改。

  四是符合条件的安置房物业(原市道扩中心3处、市城市更新项目办4套),已聘请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报经市财政部门同意,进行公开招租(预计于2021年4月23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原市道扩中心3处物业及市城市更新项目办2套物业已招租成功,已完成整改;市城市更新项目办2套安置房物业,其中1套正在履行公开招租程序,另1套已于2020年12月21日报财政部门审批公开招租事宜,待批复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是自有物业(原市道扩中心1处)正在办理移交租赁平台公司相关手续。28套物业已清空收回,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人才公寓改造。2021年1月6日经市财政部门批复同意移交珠江租赁平台公司,1月14日已完成实物移交,预计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产权移交。

  六是其他物业(市城市更新项目办1套、原市道扩中心1处)按政策和实际需求处理,已完成整改。其中,市城市更新项目办1套安置房物业已于2021年1月15日按照“两网融合”工作要求移交市城管局;原市道扩中心1处物业已收回,根据实际需要作为待安置房源留用。

  32.针对直管房管理随意,租金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相关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指导督促两个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推进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二是针对57户有房仍租住直管房(安置房)的住户,已完成整改57户,其中清退15户、进入司法程序16户、因情况特殊无需清退(现通过完善租赁手续的方式完成整改)18户,进入行政处理程序限期整改8户。

  三是督导市旅业公司整改117间公房旅店,严格督促市旅业公司按规定做好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定期对其所承租的直管房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四是已完成对市房安所管理的102个单元直管房住宅租赁情况的梳理(分别由18个单位承租),建立了台账,现正制订承租直管房的相关政策文件,统一单位承租住宅租金标准。

  五是加大直管房欠租追缴力度,已追缴直管房欠租68.6万元(其中市城市更新项目办追缴25.6万元、市房安所追缴43万元),另有43套直管房(市房安所42套中,个人欠租5套正进行司法追缴,单位欠租37套正按程序申请核销。市城市更新项目办1套为孤寡老人承租,现正办理租金核减手续)欠租约42万元的核销及追缴工作正在推进。

  六是研究制订全市直管房管理动态监管政策文件,现正按程序征询各直管房管理单位意见。督导市城市更新项目办出台了《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管业安置房(直管房)修缮管理规定》《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安置房(直管房)日常管理巡查制度》《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公房产权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安置房(直管房)租赁管理制度》(其中明确对住宅租户租赁资格动态监管,每年审核不少于2次)4项制度;督导市房安所出台了《市房安所直管房租金追缴制度》《市房安所直管房退出专项管理制度》《市房安所直管房专人专岗管理制度》《市房安所直管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4项制度,并以办公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对住宅租户租赁资格动态监管,每年审核不少于2次。

  33.针对管线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相关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二是已对有关项目合同问题再次进行梳理,并将有关情况专题向市纪委汇报。

  三是已梳理《截至2020年10月31日已开工未签合同项目》《旧项目近期现场需开工未签订合同明细表(不包括地铁工程)》《已送审未签合同列表(拆迁公司)》等台账,对已接受委托、尚未开工的9个管线迁改项目,退回项目业主另行组织实施。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不再负责征收补偿管线迁改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是督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积极开展移交征收补偿管线迁改具体实施工作,目前正在拟定《关于征收补偿管线迁改实施项目移交工作方案》。

  五是督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规范审批手续及施工流程,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再进场施工的工作原则。自巡察整改以来未发生项目先施工后签合同的现象。

  34.针对概算评审严重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EPC、PPP类项目概算审核管理。制定并印发《概算审核工作指引》,明确对于采用EPC、PPP模式管理,在概算送审前已通过公开招标产生施工单位的EPC、PPP项目,除由公开招标产生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对概算进行严格审核外,再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对审核结果进行抽查,以保证审核质量,控制投资。

  二是组建工作专班推进华工国际校区一期项目概算审核。经过多次协调督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按要求重新送审了项目概算。为全面加快概算审核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建了华工国际校区一期项目概算审核工作专班,及时协调解决审核过程中遇到的争议问题,概算审核任务已经完成,华工国际校区一期项目概算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正式批复。

  三是协调推进芳村大道南快捷化改造工程概算审核工作。2019年1月机构改革后,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已移交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已于2020年3月2日完成主体工程概算审核。按照巡察意见,我局已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加快概算审核,于2020年12月5日完成改项目管线迁改部分的概算审核。

  35.关于项目预算虚高,违规招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支持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和监督执纪。对于该项目招标中存在同一奖项多处加分的问题,已对经办处室主要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对经办人员予以提醒谈话。分管局领导对相关业务处室全体干部开展了集体谈心谈话。相关业务处室党支部3次组织了集中学习。

  二是全面加强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资金统筹和内容审核,严格按实际需求、既有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申报和审核,根据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资金,压实项目资金需求,同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规范管理。

  三是已组织各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培训会,增强识别和化解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重大风险的能力。加强对《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学习,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准确掌握招投标程序和条款内容,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是已制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采购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完善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招标人的内审内控制度,严把招标文件审核关,确保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法合规设置。

  五是举一反三,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发布《关于房屋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指引(试行)》《关于探索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评定分离”有关操作的指引(试行)》,推广“评定分离”方法,落实招标人负责制,震慑围标串标行为。加强行业治理和引导,对所发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资料隐瞒真实实力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行业协会发起企业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活动并修订行业自律公约,要求会员单位公开承诺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和监督平台功能。目前全部类别项目已实现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投标全程留痕追溯,开发了实时在线开标、开标环节在线异议和招标投标在线投诉功能,提升了便捷性和透明度,便于收集违法线索,保障相关主体权利。2020年11月以来已完成招标文件日常在线监测67项,发出《提示函》29份,提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核实评标办法是否合法合规设置。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项目9个,占比10.6%,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36.针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工程方案联审决策环节,通过“多规合一”平台,配合水务、交通等主管部门,完成了越秀区新河浦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等一批水务、路桥工程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

  二是严把概算审批关。在概算审核及审批过程中,对尚未完成立项手续的项目,坚决不予受理。

  三是严把工程招标监管关。除EPC、PPP等可通过公开招标先行选择施工单位的项目外,必须取得可研报告及概算批复后,方可允许施工招标。

  四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文件提前开展设计招标,引入设计单位做深做细工程方案,为后续报审报批奠定基础。

  37.针对重点项目进度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力度,2020年,我局统筹“攻城拔寨”重点项目共25个,完成投资285.2亿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与计划投资245.4亿元相比,投资完成率达到116.2%。

  二是已印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征拆安置建设项目融资方案》《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资金平衡方案》,并已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为项目后续推进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督导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大协调、督导和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各业主和建设单位反馈的问题,坚决杜绝将任务层层分解、推诿扯皮、耽误项目推进的情况发生。

  四是对于熔岩地质前期勘探不充分项目的两个地块,已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勘察设计,细化相关设计方案,现已完成了溶洞处理。

  38.针对未完成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多次沟通,详细掌握项目推进进度、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财政资金落实情况,科学编制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二是加快项目推进和计划执行。已召开专题会议督导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确保完成2020年项目投资计划。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大协调、督导和检查力度,及时解决业主和建设单位反馈的问题。202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已超99%。

  39.针对试点管廊项目进展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成立管廊建设督导指挥部,并将广花、智慧城管廊项目实施机构调整为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二是已对建设推进缓慢的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及其上级单位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的单位通报市国资委,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增加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投入,切实解决施工组织管理薄弱等问题。

  三是将整改不力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给予规范与限制。

  四是通过统一部署,责任单位领导驻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督办管廊进度,协调解决制约工程进度的有关问题。组织综合管廊现场督导会、专题协调会议共计25次。

  五是已超额完成年度管廊投资计划,形成廊体11.07公里。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工作还有一些需要重视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用好巡察成果,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盯使命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住建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抓好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工作,积极推进“新城建”等试点任务,扎实推进机场三期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中央、省、市的各项工作部署在住建系统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住建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住建领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政治标准,重实干重实绩,坚持“四个一线”锻造培养考察干部,落实干部激励措施,健全容错清单和纠错机制,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住建干部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执纪问责,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紧扣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建设、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风险防控监督体系,着力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突出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关键部位,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四种形态”运用,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认真查处,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把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四)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深入推进巡察成果转化。围绕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注重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中长期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限期取得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党的建设、聚焦民生保障、聚焦城市更新、聚焦新城建、聚焦行业管理,以最严标准和务实作风,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引向深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20-83124975;邮政信箱: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电子信箱:jjz_zjj@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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