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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2022-02-25 10:23:18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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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质安中心,各建设、审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和绿色建筑创建行动部署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节能实施水平,根据《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汕住建科通〔2021〕27号),我局于2021年12月组织开展了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随机抽查原则,在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报送的2021年新开工绿色建筑项目清单中各随机抽取1个项目,委托专家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对项目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项目有关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指标计算是否规范、准确;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是否合理、完善;是否贯彻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文件;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的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审查意见是否明确等。本次检查共抽查项目7个,检查发现问题61处。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我局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发出交办通知书7份,交属地住建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并责令建设单位牵头设计、审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设计文件存在错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项目出现节能审查表传错图;个别项目水资源方案市政供水压前后不一致,自评报告二次供水压力错误;个别项目备案表外墙内保温描述与节能计算不一致。

  (二)设计文件不齐全,设计深度不够。部分项目未提供环评报告、二次专项设计达标承诺书;绿色建筑电气设计内容不完善,检查未见空调室内设计参数及分体空调的能放要求及建筑空调系统节能审查表;未见墙体材料厚度及墙体隔热构造;总平面图查阅不到自行车停车场;个别项目无照度计算书、《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可再生能源比例计算书》、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个别项目施工图设计说明未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明确绿色建筑电气设计内容,未见相关技术指标。

  (三)绿色建筑和节能设计内容与规范不符。部分项目存在建筑规划布局不合理,外窗通风开口面积不满足要求,用水点计算水压不满足要求,楼板隔音构造不符合相关规定,充电桩设施设置不满足要求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设计、图审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排查各自项目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严格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 15-201-2020)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举一反三,自觉全面开展整改。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整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做好按图施工,严格执行《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2021)要求,切实把绿色建筑建设要求落到实处。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项目所属区县住建部门要密切跟进各项目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

  (二)各区县住建部门、市质安中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监督各项目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情况和按图施工情况;要不定期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或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工作上轨道。

  附件:2021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情况表.xlsx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8日

  (联系人:罗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57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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