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一线城市调控新政降温楼市(11.11-11.17)

2013-11-19 16:13:52来源:中房研协

扫描二维码分享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3-11-19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一、本周关注

 1、关注焦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

  11月15日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60条改革措施,其中包含: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提高工业用地价格等方面。

  2、业内观点:

  《决定》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和框架,是改革的动员令,接下来还需要改革方案的具体设计,进入到落实层面。《决定》并没有直接涉及房地产行业,房地产是经济行业中的一个分支,也将会因经济发展而受益。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小产权房不会因此而“转正”,“法律上不会有突破”,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并存的局面仍将延续,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流转,但在一些方面仍会受到限制。房产税问题则是整个财税改革中的一个方面,需要放到整个框架中去谈。

  ——王珏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这个提法意味着房地产税肯定是要推出的。未来征收房地产税之后,政府不会被允许拿这么高的土地出让金,普通人购买自住的房子也不需要缴税,但对于购买多套房产的“炒房者”来说,则需要付出高昂的房地产税,今后房价肯定会下跌。这次改革最大的不同在于,民众的负担从购买环节推移到使用环节。

  ——叶青,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决定》对投资国有企业是整体利好,通过破除垄断、加大竞争、健全治理提升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投资国企改革包含4条主线:1)大平台小公司类国企;2)行业内的兼并重组;3)地方国企的整合;4)民企参与垄断行业。对地产行业影响中性,中期关注三类结构性机会;土地制度改革催化大农业行情。

  ——光大证券

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专 题
返回顶部
扫描二维码分享
返回顶部
{"code": 200, "msg": "u5df2u7ecfu4e0au4f20u8fc7uff0cu4e0du8981u91cdu590du53d1u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