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16-01-13 16:10:33来源:中房研协

扫描二维码分享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6-01-13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15年,棚户区改造开工580万套,创造了历史新高,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28%,对去库存发挥了重要作用。云南、安徽、内蒙古等省份以及济南等城市都明确指出,力争2016年货币化安置比例提到50%以上。

  业内解读:成都市房管局副局长表示,货币化安置有利于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首先,可减少群众过渡安置时间,安置房从用地、报建到建成竣工交付使用至少需要3年时间,给群众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还会产生较高的过渡费用。其次,货币补偿有利于实现拆迁安置户分散居住,避免因集中居住引发的群体性问题和稳定风险。同时,货币补偿安置可有效引导群众向中心城区以外的地区疏减、安居和置业,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减轻城市承载压力,有利于城市转型升级。

  有分析认为,虽然货币化安置能够有效去库存,但并非一蹴而就。棚改货币化安置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货币补偿,二是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安置,三是政府购买商品住房安置。这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其中直接货币补偿方式见效快,但是政府财政即期支付压力大,同时不能有效帮助消化存量商品住房;政府购买商品房安置,能较快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但是由于统一购买的商品房在地段、户型、楼层上存在差异,可能出现棚户区居民不愿意选择安置的现象,导致部分商品住房空置。

专 题
返回顶部
扫描二维码分享
返回顶部
{"code": 200, "msg": "u5df2u7ecfu4e0au4f20u8fc7uff0cu4e0du8981u91cdu590du53d1u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