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22-06-14 16:58:50

扫描二维码分享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2-06-14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汇编】

  河南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方面提到,有效促进房地产消费。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通过发放并购贷款、降低利率,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困难房地产企业或其优质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给予必要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不盲目“一刀切”抽贷、压贷、断贷,不得强行划转重点监管资金。

  新疆印发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方面提到,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优化保障土地供应,合理确定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自主下调贷款利率,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发放。对符合条件的房企和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等。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发布通知,创新试点在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试点区域为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陕西省发布通知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调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借款人因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北京发布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应进行补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杭州发布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

  成都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贷款逾期不作处理。同时提出对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1340元提高到1800元;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

  南京发布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且确定补缴方案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不能正常还款的职工,可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

  武汉发布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在5%—12%的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作逾期处理。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广州更新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者个税证明中,允许除起始月外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断缴或补缴记录。

  呼和浩特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出调整,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执行LPR-20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40%调降为30%,利率水平下限调降为LPR+60BP。

  南昌发布通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专 题
返回顶部
扫描二维码分享
返回顶部
{"code": 200, "msg":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