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

2013-09-10 11: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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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3-09-10
  • 报告类型:住宅交易分析
  • 发布机构:易居

  2012年接近合理区间的上限,预计2013年有所上升

  受房价节节攀高的影响,人们对于房价过高、房价涨幅快于收入涨幅等说法不绝于耳,为此,自2003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开始以来,始终以房价作为调控目标,自2011年以来,温家宝总理更是频繁提及“房价合理回归”。但什么是合理房价,我们认为应该是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适应、涨幅和居民可支配收入涨幅相一致,为此,我们引入国外常用的房价收入比的概念。由于我国东中西部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为了统一衡量全国房价合理水平,本文对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的情况作一个横向比较,为政府、企业以及居民提供一个参考标准。

  一、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法和衡量标准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不同机构可能采用不同的统计指标和不同的计算方法,本文采用的数据皆来自于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的官方数据,其中商品住宅特指一手房,不包括二手房。

  尽管房价收入比是一个全球通用的指标,但其合理范围却没有严格界定。世界银行1998年对96个地区的统计资料显示,家庭收入在999美元以下(最低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13.2;家庭收入在3000美元~3999美元(中等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9;家庭收入在10000美元以上(高等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5.6。各国(地区)房价收入比的数值是高度离散的,这96个地区最高的为30,最低的为0.8,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

  由于我国统计制度存在不少漏洞,我国的房价收入比数据不如欧美国家准确,而且我国对商品住宅的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二、全国总体房价收入比

  2012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12.6%(名义)的增长,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增长为8.7%, 2008-2011 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年平均增幅为2%,根据对历史数据规律性的研究,预计2012 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速为1%,则2012 年房价收入比将持续回落至7.3,低于2011 年的水平,接近6-7 的合理区间,仍略偏高。

  三、全国35 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

  本文选取全国35 个大中城市: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作为研究对象。

  为便于研究,对35 个大中城市作出以下分类: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为东部一线城市,天津、石家庄、沈阳、大连、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济南、青岛、海口12 个城市为东部二线城市,太原、长春、哈尔滨、合肥、南昌、郑州、武汉、长沙8 个城市为中部二线城市,呼和浩特、南宁、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11 个城市为西部二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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