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4.8%

2013-01-18 10: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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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3-01-18
  • 报告类型:宏观报告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2012年1-12月份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情况

  2012年1-12月份,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223982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4.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3.4%),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1.4%,比1-11月份下降0.4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0959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4%,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中部地区70042亿元,增长28.1%,增速与1-11月份持平;西部地区44345亿元,增长28.4%,增速回落0.5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63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9.2%,增速比1-11月份加快3.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116591亿元,增长26.4%,增速回落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101063亿元,增长22.2%,增速回落0.1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中,工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1494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6%,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7139亿元,增长20.4%,增速加快0.3个百分点;制造业103173亿元,增长27.2%,增速回落0.6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637亿元,增长22.5%,增速回落2.5个百分点。

20121-12月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数据

指 标

1-12月份

绝对量

同比增长

(亿元)

(%)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223982

24.8

分地区

东部地区

109594

21.4

中部地区

70042

28.1

西部地区

44345

28.4

分产业

第一产业

6328

39.2

第二产业

116591

26.4

第三产业

101063

22.2

分行业

农林牧渔业

6328

39.2

采矿业

7139

20.4

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849

8.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63

55.4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282

29.5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119

20.1

非金属矿采选业

1530

30.0

制造业

103173

27.2

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305

22.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697

4.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419

21.4

通用设备制造业

7433

35.5

专用设备制造业

7272

56.9

汽车制造业

5550

40.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571

7.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137

9.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535

38.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637

22.5

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251

20.6

建筑业

1642

17.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802

28.9

其中:铁路运输业

156

2.6

道路运输业

2044

29.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201

21.2

其中:水利管理业

459

7.3

公共设施管理业

5392

23.5

教育

1117

42.8

卫生和社会工作

676

49.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28

43.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764

7.5

注: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提出的“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民间投资的进展和分布情况”的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12年初制定了《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并从2012年5月开始按月发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数据。

  2、指标解释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3、统计范围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

  (1)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

  (2)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4、调查方法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属于固定资产投资中的一部分,其调查方法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一致,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5、东、中、西部地区的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

  6、行业分类标准

  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bz

  7、增速计算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速,由于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按季进行计算,除1-3月、1-6月、1-9月、1-12月可计算实际增速外,其他月份只计算名义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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