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1-05 11: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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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海南
  • 颁发时间:2021-12-31
  • 发文字号:琼发改体改〔2021〕1063号
  • 发文机构: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21-12-31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其他相关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发改体改〔2021〕106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各牵头单位要结合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实施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督办、考核等事项,任务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围绕“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推动建立高标准的市场基础秩序,促进高效率的要素市场配置,营造高质量的市场发展环境,建设高水平的市场开放制度,健全高效能的市场监管体系,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海南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下坚实基础。

  二、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一)推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1.完善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制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等相关犯罪。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基础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省属国有产权保护和交易制度体系。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政策措施。

  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力度,建立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和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长效机制。落实海南省罚没物品处理相关规定,健全侵权假冒商品处置制度。推动建立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涉案财物审查和管理机制。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联动机制,加强“两法衔接”,推进社会共治,健全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多元调解、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加强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打通知识产权快保护的工作链条。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等行动。加快建设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保护制度。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回头看”和督查验收。审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运营体制机制,加快海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挂牌,完善三亚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三亚加快完成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各项任务。

  (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和《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各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率先形成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先行经验。

  6.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探索构建“证照并销”、“注销预检”和“破销联办”三项机制,进一步扩大即办注销范围。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破产立法,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

  7.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和审查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会审、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

  8.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损害公平竞争环境的垄断行为,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9.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升级优化“海南e登记”平台,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建立健全“琼粤桂”跨地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违规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10.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强重点项目、民生领域和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指标保障。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完成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依法下放用地审批权限。有序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开放共享。

  11.完善建设用地市场机制。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行以“极简审批+对赌协议”为核心的标准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土地。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推动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

  12.开展补充耕地指标跨市县交易。分类实施建设项目补充耕地省级统筹,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基础设施和重点园区产业项目,完善耕地占补指标统筹保障机制。健全全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做好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

  (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

  13.便利人口社会性流动。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全岛统一的居住证制度。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开展全岛同城化户口登记通办试点。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社保关系转移“一次申请、全程代办”制度。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现“跨省通办”“一码通行”。

  14.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深入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建设方案》。完善海南创新人才流动便利机制。完善国际人才引进和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实施境外职业资格认可制度。加快推进中国海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海口分园、三亚分园)、中国三亚旅游人才市场、中国(海南)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

  (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15.完善上市服务及退市机制。建立企业培育上市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尖峰岭”专项行动,建立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加快省内优质企业首发上市,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严格做好退市监管,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规避退市行为,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

  16.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推动优质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牌照。积极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

  17.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配套措施,提升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完善普惠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目标。指导银行机构积极对接入驻“信易贷”平台,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加大“信易贷”模式的推广力度。

  (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

  18.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培育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打造国际技术转移协作和信息对接平台。健全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体系,完善市场化成果转化评价和收益分配机制。以“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海南省技术交易和服务的网络平台。持续推动海南大学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19.加快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推动制定海南省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搭建全省统一的数据产品超市。探索数据资产确权、定价、交易和商业模式,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赛道机制”,推进国际数据资产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健全数据流动风险管控措施。

  20.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发展。发挥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作用,支持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确认、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动更多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在海南落地。

  四、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

  (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21.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全面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健全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鼓励标准化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平台型企业等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标准评价,定期发布全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

  22.大力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深入实施《海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建立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立省、市(县)两级绿色农产品认证机制和“三品一标”认证激励机制,实施“海南优质农产品”认证工程。持续办好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依托中国品牌日、“双品网购节”,培育推介海南品牌。用好用足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打造免税购物、国际医疗、留学海南三大品牌。

  23.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推动建立线上交易平台,培育一批区域性示范基地。加快海南商品市场“便利化、数字化、规范化”改造,有序推进橡胶、咖啡等海南特色大宗商品国际现货交易服务中心建设。

  (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24.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完善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机制、消费纠纷跨境协处机制、ODR消费调解机制。健全海南旅游消费市场欺客宰客快速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快速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健全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25.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体系。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成“全岛3小时交通圈”和“海澄文定”“大三亚”1小时通勤圈。推动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和智能投递终端等建设,提升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打造环岛“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26.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建设海南国家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基地。开展国际数据中心及产业试点项目建设。推动海南-菲律宾-新加坡国际海底光缆建设,打造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适时申报设立海南国际通信出入口局,根据国家批复建设情况,逐步开展国际语音、国际数据专线和国际互联网业务。

  27.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推动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实现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利用区块链、量子信息等技术,实现线上线下联动监管、药品流向全程追溯、数据安全存储。

  28.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推动储能进入并允许同时参与各类电力市场。支持海南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办理跨境结算业务,打造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省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建设运行规范的电力交易平台。推动设立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场所,连接全国碳交易市场与国际市场。加快推进省级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

  五、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

  (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

  29.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全面落实《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推动实施“万泉河金融畅通工程”。积极吸引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推动形成牌照齐全、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加强研究海南与港澳地区保险市场深度合作。探索贷后金融服务创新。稳妥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的金融设施基础创新。稳步探索离岸金融(再保险)业务,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

  30.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创新医疗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高端医美产业发展,优化移植科学全领域准入和发展环境,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CRO)准入限制。促进文化、体育、教育、旅游领域准入放宽,建设中国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和省级体育中心等重点项目,鼓励高校在我省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建立国际学院,开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创新发展试点。

  31.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缩减《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探索出台鼓励外商投资的前沿技术领域特别管理措施清单。推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依法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

  32.促进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充分发挥离岛免税政策效应,完善离岛免税销售网络建设,提升离岛免税经营主体服务水平。加快推动海南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免税购物政策落地实施。稳步推进跨境电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零售试点。发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先行先试优势,吸引境外医疗消费回流。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打造“留学海南”品牌,吸引境外教育消费回流。

  (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33.深化经贸规则领域开放合作。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争取在通关流程,技术标准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适时推动升级“一负三正”零关税清单,为我国参与相关国际规则制度奠定基础。不断完善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加快制定适配自由贸易港服务业的标准和规范体系。针对原产地累积规则,有序进行技术准备和实施工作。

  34.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积极对标国际标准,提高我省地方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严于国家相关标准的我省特色消费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

  (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

  35.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应用,加大对信用水平低、风险水平高企业的抽查频次。推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全流程在线闭环管理。推行智慧监管,打造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

  36.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商事主体健康规范发展。在金融领域探索引入“监管沙盒”、触发式监管等模式建立容错机制。

  (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37.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完善医疗、教育、旅游、餐饮等重点行业价格行为规则,健全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制度。整合省属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及时对接相关监管部门。

  38.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升级“机器管规划”平台,建立过程监督和留痕制度。修订完善交易场所监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提升,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加快健全土地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土地二级市场动态监测监管机制。综合运用智慧监管技术,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

  39.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海南),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规范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和修复。

  40.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服务和监管。制定企业信用分级分类服务和监管办法,推行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服务和监管。推动税收、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医疗、食药、旅游、文化及其他涉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特殊优惠政策的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服务和监管,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

  (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41.建立多方共管的社会监督格局。促进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赋予行业组织更大自主权,发挥其在市场秩序维护、标准制定实施、行业纠纷调处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促进本地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加强政策宣传,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畅通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

  (十七)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

  42.健全对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监督机制。把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大对监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追责问责力度,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督促监管部门落实好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相关制度,确保人员全覆盖、制度执行无漏项。

  (十八)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

  43.完善维护市场安全的体制机制。密切跟踪国内外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形势变化,完善政策储备并动态更新政策工具箱。完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对重点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协同监管。

  44.积极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密切关注大宗商品、资本、技术、数据等重点市场交易运行情况,加强预研预判,组织市场主体开展压力测试,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各市县、各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穿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协同合作,聚焦我省市场体系的短板弱项,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合作,努力畅通市场循环,不断夯实市场制度体系,推进我省市场提质增效。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先行先试开展示范建设,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重要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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