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3 10:16:56
政策——江西将建立住房保障电子档案
12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信息:按照住建部要求,本省将按照“一户一档”、“一套一档”的原则,在明年3月31日前建立住房保障电子档案。住房保障档案可以向市、县城建档案馆移交。住房保障档案分为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和住房保障房源档案。纸质档案应当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各类住房保障档案之间应当彼此关联,相互印证。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在申请人获得住房保障后3个月内完成归档,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按照“一套一档”等原则和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