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3 09:58:40
政策——深圳:原农村集体合法工业用地可入市
近日,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的“1+6”文件,其中明确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的股份公司)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占用的符合城市规划的产业用地,在理清土地经济利益关系,完成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补偿和拆除后,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土地中,红线外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以及村民在指标外建房占用的土地均不属于“合法工业用地”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