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用地审批阶段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2013-05-06 10:32:55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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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广东
  • 发布时间:2013-05-06
  • 报告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将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日前,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该试行方案的要求,该局发布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用地审批阶段实施细则(下称《用地审批实施细则》)和相关办事指南,实施细则明确了并联用地审批的适用范围、前期咨询服务和具体办理程序,办事指南明确了业务办理依据、收件资料、办理时限、办理部门等具体要求,旨在为项目单位办理用地审批阶段业务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相关信息可在市国土房管局公众网站(www.laho.gov.cn)查询。该局有关负责人对实施细则和相关办事指南一一作了解读。

  业务类型:整合了3大类9小类的用地业务。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用地审批阶段业务,将申请办理土地划拨(协议出让)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申领公开出让用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用地的规划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整合成一项业务办理,由国土房管部门和规划部门实行并联审批。《用地审批实施细则》和相关办事指南明确了划拨类、协议出让类、公开出让类3大类用地的办理程序和业务办理要求。实行并联用地审批前,项目单位需分别申请办理4项行政审批,提交4次资料;实行并联用地审批后,项目单位对于4项行政审批事项只需办理一次业务,提交一次资料,大大简化了业务办理的程序,减少了审批环节。

 办理模式: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用地审批阶段业务由市国土房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后,抄告市规划局同步办理,审批结果文件由市国土房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送达给项目单位。实行并联用地审批前,项目单位对于4项审批事项需跑4次窗口递件,现在只需要到窗口办理1次业务就行了,项目申请资料则在政府部门之间实行内部流转,免去了项目单位的奔波劳顿之苦。结合用地、规划审批权限下放给南沙、萝岗区的实际情况,为方便南沙、萝岗区的项目单位就近办理业务,位于南沙、萝岗区的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阶段业务,由属地的区国土房管分局牵头会同同级规划部门按“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审批结果文件”的要求办理。

 时限要求: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

  未实行并联审批之前,有关用地、规划审批业务按串联方式办理,审批时限超过100天。其中,土地划拨(协议出让)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办理时限为32个工作日,新征建设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限为30日,修建性详细规划审定(单独申报)的办理时限为30日。实行并联用地审批之后,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合计办理时限压缩为8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将大大提高。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8号)的规定,属于划拨或协议出让类用地的,组织开展划拨或协议出让活动(包括土地出让金评估、上报及审批供地方案、协议出让公示等环节),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总平面图审批前的10天公示时间和10天听证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流程设计:着眼于方便项目单位办理业务。

  考虑到并联用地审批业务是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一项新业务,涵括了4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申请资料较多,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增设了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单位在正式递件前可以先向两个部门申请前期咨询服务,由两个部门提前介入,指导项目单位完善申请资料,先行协调解决项目单位遇到的问题。通过前期咨询服务的环节,可以有效地避免出现项目单位在递件时因资料不齐而不予受理的现象。此外,还对收件资料和办理流程进行了简化,例如,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公开出让用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只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资料和建设用地批准书附图即可,无需提交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这两项资料由国土房管部门实行内部流转),大大简化了收件资料。建设用地批准书附图由土地储备机构在土地公开出让前委托测绘机构提前完成制作,受让人可在出让后直接领取,有效地节省了测绘时间。

  配套改革:下一步着力推进集中审批

  自2008年作为首批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以来,市国土房管局一直致力于不断提升政务窗口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2012年度该局政务窗口被评为全市五个“政务服务先进窗口”之一,18人次被评为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之星”,占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之星”总数的14%。该局还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实行集中审批的新模式。为此,该局在全市率先成立负责政务服务的专门机构,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等18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移交至政务窗口由一个处室集中办理。经统计,18项集中审批业务,总计简化审批环节11个、减少审批工作日149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该局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前移到局政务窗口集中审批的力度,由政务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发证,为办事群众和项目单位提供高效、优质、便民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综合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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