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3 10:48:00
政策——上海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出台
11月19日,上海市政府于日前印发了《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是在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中实施的房屋补偿。《规定》指出,征地房屋补偿,要遵循“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条件,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征收集体土地依法报批前,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公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