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国土资源部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1-12-28 16:25:09

扫描二维码分享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1-12-28
  • 报告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名称:国土资源部关亍《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颁布主体:国土资源部

 

颁布时间:12月21日

 

政策要点:


1、属亍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劢工延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接到《责令限期劢工通知书》15日内,向土地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属实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30日内向土地使用者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2、土地闲置满1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土地使用者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3、未劢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第37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土地使用者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专 题
返回顶部
扫描二维码分享
返回顶部
{"code": 200, "msg": "u5df2u7ecfu4e0au4f20u8fc7uff0cu4e0du8981u91cdu590du53d1u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