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0 10:11:33
政策——上海:3月1日调普通住房标准
2月16日,上海市房管局宣布,自3月1日起调整普通住房标准,以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此外,房管局同时表示将继续执行住房限售政策,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和供应力度,促进房价合理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