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0 17:35:07
政策名称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及租金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颁布主体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颁布时间 3月19日
政策要点
1、可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退。(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4)所承租的公租房须通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摇号方式获得
2、补贴档次:其中廉租实物配租低保家庭将补贴房屋租金的95%,其他廉租实物配租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90%,此前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补贴公租房租金的70%。在其他普通家庭中,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50%;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以上1800元(含)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25%;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以上2400元(含)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