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0 09:47:16
政策——扬州:购精装房可获现金奖励
5月8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通知称,今年7月1日起一年内,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通知规定,建筑面积90m2及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六的奖励;90 m2以上、120 m2以下的,给予千分之五的奖励;120 m2以上、144 m2以下的,给予千分之四的奖励。“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申请奖励的成品住房,必须为个人在该通知执行期间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的,且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载明为“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