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7 09:24:47
政策——河南:购首套房可享受30%房贷利率优惠
6月25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凡家庭名下(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产登记购房的均视为首套房,金融机构在风险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原则上应给予基准利率下浮30%幅度内的优惠。同时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简化90m2 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的审批环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幅度原则上不低于原贷款额度的15%,同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首付房款比例下调至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