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8 10:09:57
政策——公租房管理办法生效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参建
7月15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生效。该《办法》主要针对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建设和分配中面临的难题,以确保能够保障资金供应与合理分配房源。《办法》明确,公租房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鼓励社会力量进入。相关人士认为,政府应该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回报周期相对较短的项目,或者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代建公租房,建成后由政府按合同约定回购。同时针对出现的公租房腾退问题,《办法》规定,承租人不符合续租条件应当在给予的搬迁期内腾退。如果有转借、租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应当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