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日报]国税局:房企支付拆迁劳务费应缴契税

2012-09-24 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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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2-09-24
  • 报告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克而瑞

政策——国税局:房企支付拆迁劳务费应缴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于日前就房地产公司支付给拆迁公司劳务费是否需缴契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其中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实施拆迁的,其支付给拆迁公司的劳务费属于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应并入包括拆迁补偿费在内的各种补偿费中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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