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 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2022-02-24 0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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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颁发时间:2022-02-18
  • 发文字号:发改财金〔2022〕271号
  •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民航局
  • 实施日期:2022-02-18
  •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 类别:其他相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改财金〔2022〕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 生 健 康 委

人 民 银 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 保 监 会

民  航  局

2022年2月18日

  附件名称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专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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