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各调解员、行业专业人员: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要求,进一步引导“总对总”调解员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提高纠纷化解质量和效率,现定于6月24日至26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第一期调解员经验交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
协办单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
承办单位: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二、培训内容
培训分为线上、线下两个部分,总计24学时。线上课程聚焦理论和通识,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用、调解员基本素养及职业道德等内容。线下课程聚焦专业和实务,包含住建领域“总对总”下步工作部署、《商事调解条例》解读、调解工作标准化要求、调解技巧,以及建设工程、房地产和物业领域最新法律法规解读、纠纷审判和调解经验等内容。
三、培训师资
拟邀请十余位专家授课,专家团队由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法院法官、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人员、高校知名学者、优秀调解员、调解组织代表,以及行业内颇具影响力的实操专家组成。
四、培训对象
(一)已入驻、即将申请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住建领域“总对总”调解员;
(二)有意愿申请加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行业专业人员;
(三)相关调解组织及其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五、具体安排
(一)线上培训
已报名学员,请于2026年6月15日至24日,登录全国住建联调委网站(https://www.zjjftj.org.cn)自行学习。
(二)线下培训
时间:2026年6月24日—26日。24日全天报到,25日—26日线下培训、考核,27日返程。
课程安排:25日统一授课,全体学员参加。26日分建设工程、造价专业课和房地产、物业专业课,分开授课,学员可根据需要选择一门课程参加(根据参培人数情况可能作适当调整)。
(三)特别提示:培训地点及交通路线等通知,将在开班前发至学员填写的报名邮箱。
六、培训权益
(一)精准把握行业调解发展前景、提高应用法律能力和调解技能。
(二)考核通过,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调解员培训结业证书”。
(三)已纳入住建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的学员,考核通过,可同时获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调解员证书”,用于开展相关调解工作。
(四)尚未纳入住建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的学员,可凭培训结业证书,在纳入机制后,直接向全国住建联调委申领调解员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1650元/人(含线上线下培训资料费、师资费、场地费等),报到当日以现金或刷卡方式缴纳,也可在开班前汇款至以下账户。汇款时,注明“‘总对总’调解员培训班”,并于报到时提供汇款证明。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学员自理。
银行账户:全国市长研修学院
银行账号:0200 0042 0901 4437 125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二)请参训人员于6月18日前,扫描以下报名表单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干部学院【尹必豪】(电话:133 6603 5903)
联 调 委【田 祎】(电话:152 1079 9007)
项目联系人:干部学院【王黎瑶】(电话:150 1150 7213)
联 调 委【张 宇】(电话:131 3158 9993)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68304850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
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