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心综合型住区

薛峰 2012-01-17 00:00:00

(4)城市中心综合型住区:

该类住区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经过长期的城市建设,其城市配套服务功能及设施已较为完善。为提高城市土地资源利用价值,该类住区容积率控制在3.0—4.0。

 

在开发强度较高的情况下,该类住区将办公、居住、商业或酒店等功能统筹设置于街区之内,形成城市综合体,满足城市服务性功能的多元互补和综合利用,保证城市活力,丰富城市形象。

该类住区应以环境体系和交通体系为纽带,根据城市功能需求和城市形象要求,规划该城市综合体的各种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

 

城市综合体内住宅的安全防范管理可分别以院落单元、居住楼栋或居住单元为封闭管理的基本单位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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