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21-03-31 10: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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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1-03-31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汇编】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央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落实好各项授信审批要求,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加强信贷需求审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要根据借款人实际经营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总额,与企业年度经营收入、资金流水等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并提出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加强贷中贷后管理、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继续支持好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协同监督检查。

  成都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包括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拍。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住房交易管理,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严格金融审慎监管,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落实调控主体责任。

  西安《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出,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额、全程监管,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等费用的预售资金实施重点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始,至开发项目监管楼幢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止。商品房预售资金按照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进度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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