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1 10:23:51
政策——重庆提高房产税起征点
1月9日,重庆市国土局发布信息,按照《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中关于高档住房应税价格标准的规定,2013年1月1日零时起房产税高档住房应税价格起点标准为12779元/平方米。起征点是按照规定要求“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确定的。另外,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等属于房产税征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