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16-07-13 10:49:55来源:中房研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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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6-07-13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西安市通过《西安市配建廉租住房实施细则》规定,自2016年6月25日起,西安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实物配建廉租房,全部采取缴纳廉租房易地配建资金的形式完成本项目配建指标。细则规定,廉租房易地配建资金缴纳标准按照现行3700元/平方米的50%执行,时间节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称,7月15日起调整住房信贷政策。具体内容为:一、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购房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在本市有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未结清,或名下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60%;名下有2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二、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内解读:中金公司在研究中指出,厦门市发文调整信贷政策是利用信贷实现降杠杆、抑投机的思路。出台此类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按揭信贷政策实属情理之中,抑制部分不合理的多套房信贷,对市场成交整体扰动较小,但此时释放出政策转向信号有助于降低楼市热度,减少房地产市场泡沫。由于行业周期进入了价量齐涨/价涨量缩阶段,近期各地城市信贷政策小幅调整说明调控政策已经从“友好期”逐步转向“中性期”,未来因城施策格局会更加明显,而市场呈现过热现象的武汉、郑州等城市未来调控概率加大。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浙江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方案提出了八个去库存要求: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鼓励新市民购房和农民进城购房,全面取消县(市)购房落户条件限制;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建立商品房供地与库存、价格挂钩办法;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7月8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妥善处置僵尸项目盘活企业用地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各部门妥善处置房地产僵尸项目,允许房地产用地有条件分割;已出让的房地产僵尸项目用地也可以收回或收购;房企还可调整房地产项目商住比例和套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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