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三部门联合出台公积金支持政策

2022-05-26 14:16:08来源:中房研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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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2-05-26
  • 报告类型:政策分析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热点聚焦

  5月24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支持政策包括三个方面: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

  热点评析

  稳定市场主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5月23日,国常会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其中提到,对暂时遇困个人房贷,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响应其对支持市场主体稳岗的指示,此次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出台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纾困力度,保障市场主体正常运行。同时,作为普惠性、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出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也有助于指导地方各地进一步丰富住房金融政策内容、完善住房金融体系建设。

  有利于缓解企业和缴存人的资金压力

  作为居民实现住有所居、低成本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住房公积金具有住房保障的属性。对需求端而言,此次政策覆盖面较为全面,对存在缴存压力的企业和存在还款难度的缴存人,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政策,有助于缓解相关市场主体的经济压力。

  对企业而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延缓缴存公积金,可以为企业减负,稳住市场主体及相关工作岗位,有利于实体经济的正常运行,也有利于实现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的重要目标。

  对缴存人而言,当前经济环境欠佳,市场情绪较为悲观,居民对未来获取稳定收入的信心不足,推迟公积金贷款偿还,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等手段,可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渡过难关。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对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提高提取额度,充分体现了公积金纾困的政策导向,可起到兜底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作用。

  多地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充分体现保障属性

  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已有多个城市和地区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政策内容主要包括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条件、下调贷款首付比例等。从最近一周来看,5月1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有困难的企业,年底前网上申请即可缓缴公积金,职工受疫情影响未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5月20日,沈阳提出企业缓缴公积金不影响职工申请贷款,疫情期间不能还款不影响个人征信;5月22日,济南市将单职工、双职工缴存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35万元、70万元;淄博市将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5月23日,青岛将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标准由原来的连续正常缴存12月缩短为6个月。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增加可以降低购房成本,短期内可以有效刺激刚性需求及改善性需求入市,但在部分热门地区,与高房价相比,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起到的效果仍较为有限,对楼市的提振作用仍有待观察。

  预计后续,各地区有望在住房公积金政策上持续发力,此次三部门政策出台以后,各地也会针对租房群体提出细化措施,从发挥保障属性来讲,公积金政策也有望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项目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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