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京河北户籍居民在津购房享受本市政策

政策苏晓 2024-04-30 14:47:23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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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中房网讯 (苏晓/文)近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该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一、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住房需求。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和京津同城化发展,《通知》明确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二、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为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三、完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为充分满足居民职住平衡需求,《通知》明确居民在非限购区购买住房的,核查其在相应区住房情况。同时,对有60周岁(含)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通知》明确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

  四、继续鼓励各区因区施策。《通知》提出,继续鼓励各区结合本区实际,通过发放购房补贴、企业团购优惠等政策减轻居民购房负担,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需求,探索房票安置方式,对接本区新建商品房项目,更好满足被安置居民住房需求。

  对此,天津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政策是在去年调控基础上的进一步优化,符合当前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居民购房需求。一是体现了政策的及时性。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二是体现了政策的精准性。取消本市户籍居民购买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大户型的限购,有利于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三是体现了政策的创新性。针对居民跨区域的购房需求,实行按区认定住房套数,充分满足职住平衡需求,同时对多子女家庭和养老家庭认定套数时还核减1套,有利于更好满足其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减轻多子女家庭和照料老人家庭的居住成本,促进天津市人口均衡发展。

  下一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用足用好支持措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同时,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跟进做好政策效果评估,继续研究储备政策,不断创新充实政策工具箱,结合实际适时出台,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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