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7月6日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政策苏晓 2026-07-06 09:35:20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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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网讯 7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26年7月6日起,缴存人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或有未结清贷款但账户余额足够偿还3个月本息),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名下海南省内一套自住住房(不含自建房及商业性质房产)的物业费。

  根据新政,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物业费标准×12个月"计算,其中实际物业费低于2元/㎡·月的按2元/㎡核定,高于4元/㎡·月的按4元/㎡核定,介于2-4元/㎡·月之间的按小区实际收费标准核定,每户每年合计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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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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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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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572.1-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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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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