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2.8亿元贷款担保

唐晓斌2011-11-22 10:19:42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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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网讯:2011年11月22日,阳光城对外发布公告,称为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陕西实业”)的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增强陕西实业所属项目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阳光城拟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元信托”)合作,国元信托拟向陕西实业提供信托贷款。详细情况为: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国元信托拟向陕西实业提供信托贷款,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最终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准),期限不超过18个月,年利率为15%。 作为本次信托贷款的条件:

    1、陕西实业将所持有的557.52亩土地使用权(咸国用(2009)第219、220、211号,咸国用(2011)第043号,土地成交价29,224万元,分别于2009年11月2日、2011年4月15日取得土地证)抵押给国元信托;

    2、阳光城为陕西实业向国元信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阳光城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72.8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66.71%,不存在逾期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国元信托向陕西实业提供信托贷款及公司为陕西实业提供担保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国元信托向陕西实业提供信托贷款及公司为陕西实业提供担保事宜已经阳光城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其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12亿元

    (四)法定代表人:过仕刚

    (五)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0日

    (六)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国元信托大厦

    (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8年1月17日

    (三)法定代表人:梁志能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五)注册地点:咸阳市渭城区人民东路50号银都国际广场1号楼1单元14层4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凭证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四、关于本次交易对阳光城的影响

    阳光城董事会表示,本次交易旨在增强陕西实业的自有资本金能力,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增强项目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如本次交易事项得以完成,将有利于推进陕西实业所属项目的开发建设进程,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阳光城为陕西实业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项目开发所需资金问题,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合并持有陕西实业100%股权,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陕西实业的经营成果。(唐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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