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7 14:19:15来源:中房研协
【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7月1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调整共涉及51项。其中包括,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暂时停止实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改为备案管理;暂时停止实施外资企业设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暂时停止实施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动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暂时停止实施外国投资者出资方式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业内解读: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尽管高层这几年已经多次调整“负面清单”,希望通过减少不必要的审批为企业减少阻力,但如果想继续推动中国自贸区和国际接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和清单上条例数目的变化相比,外界更应该专注的是,一系列的调整实际上折射出的是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是政府下一步需要继续推进的。
福建省政府办下发《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明确提出因城因地精准施策、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用地供应等措施。其中商业办公库存去化期限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出让商业办公用地。同时,符合条件地产允许调整商住比例;对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可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将加强商业办公房地产交易及库存监测分析,建立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
业内解读:CRIC研究中心表示,此前“闽八条”和“榕七条”针对福建省目前商办去化较难做出过明确指示,包括“商转住”、优化供地结构等方面。此次下发的《通知》一方面是对前期政策进行落地执,一方面也体现当前福建省商办风险的确较大。根据CRIC监测数据显示,截止到2016年6月末,福州市商业、办公库存高达455万平方米,若按照12个月的平均销售计算,去化周期65个月。总的来说,供给侧从控制土地供应,减少新增商办库存是福建省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