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21-07-28 15: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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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1-07-28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汇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要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重点,明确保障对象,着力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坚持“保基本”,以小户型为主,注重实现“职住平衡”。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建立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因地制宜,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和用好政策工具箱。要牢牢抓住房地产金融这个关键,严格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加快完善“稳地价”工作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建立有效的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制度。要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管好中介等市场机构,坚决查处市场乱象。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相关支持政策举措有: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发文政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过程或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房企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及虚假房源信息,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等。

  《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正式发布。房地产方面提出,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促进地价、房价保持在合理区间。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机制。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和存量闲置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设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上海出台加强住房赠与管理规定,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加强审核,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房屋交易核验范围,对赠与当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无锡发布通知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提出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并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无锡房地产市场网等平台发布。

  绍兴发布《关于加强二手住房市场监管的通知》,加强对二手房挂牌价格的管控,及时下架挂牌价明显高于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异常房源。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形成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重点、热点区域先行试点,并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参考价将定期在相关网站发布。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不得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合肥发布通知为加快选房节奏,增加购房人选房购房机会,将《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登记购房人自当期登记之日起至摇号选房结果公示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调整为"摇号资格公示结束,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不含递补选房资格购房人)可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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