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超飞2012-04-10 00:00:00来源:中房网
附采访实录全文:
中房网:我们知道原规范自1999年起施行至今已经10多年了,其中2003年版完成局部的修订,执行也至今7年了,那我们最新的规范今年8月1号就要施行了,新规范是基于一个什么样的要求或者目的制定的?本次新规范的主要对旧规范的那几条进行了修改?
薛峰:由于近几年住宅产业的迅速发展,使行业的标准规范与发展速度相比,出现了脱节,原规范中有很多条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情况。现在国家开始大量的保障房、公共租赁房,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很多不解的问题,如面积标准、相互规范之间的矛盾,我们修编原因之一是希望这些规范可以相互适应、相互对接。
新规范中,主要对一些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进行了修编。比如说,原来面积是按标准层,结果算完之后,发现与房管局算出的面积相差很大。因此本次修编以住宅整栋楼建筑面积为计算参数,而不再以标准层为计算参数,就是要让这些规则统一起来。因为房管局是按楼栋计算面积,我们这个是按标准层去算,标准层不等于所有的楼层。因为一个是造型的变化,成为综合体之后,功能空间的变化,不是一个简单用标准层去解释、估算的问题,所以以楼栋为单位,跟楼发生关系的面积都要合到一块,然后再反算到套型。
还有大家都在提到的住宅使用面积系数问题,大家都不理解,各种人讲的概念都是不一样的,概念非常乱,有些开发商把它变成公摊率等。现在住宅的发展,不是说使用系数的高低就能说明房子的好与坏,比如说,我们的适老问题,加大空间面积,带来的作用就是反的。如何减少公摊率,减少厚度,跟国家方向、经济方向是不一致,干脆就取消了原规范中“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这项指标。
第五,有些具体的,比较关注的,防护、窗啊 都给了具体的措施,包括计算的层高、层数的计算方法,这些比较敏感的事情,都给确定了,为后面的面积计算标准的修订,打下了基础。
中房网:在新规范中,明确了阳台面积的计算方法:无论阳台为凸阳台、凹阳台、封闭阳台和不封闭阳台均按其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一半计算,为什么采取这种计算方法呢?
薛峰:以前关于阳台计算方法很混乱,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整个面积计算,未封闭阳台、挑廊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现在统一计算方法为:无论阳台为凹阳台、凸阳台、封闭阳台和不封闭阳台均按其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一半计算。但要记着最重要的一条,什么样的阳台属于这个阳台,就是说结构墙之外的阳台才符合。什么属于这类阳台。现在有很多开发商,为了容积率将这个放到外面去了,把里面砌道轻墙。而且规范中明确了窗台、门窗、栏杆的具体措施,尤其是明确了凸窗设置的高度,当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防护高度从窗台起算不应低于0.90m,同时也确定了层高、层数、跃层住宅的计算方法,为后面的面积计算标准的修订,打下了基础。
中房网: 在旧规范中,明确了各个套型的最小面积,而新规范中重新规定了套型最小使用面积分别不应小于30m2和22m2,减小了起居室的面积,减小了厨房、卫生间的面积,而且取消了套型的分类,您怎么看这一变化,依据是什么?
薛峰:因为套型的分类,依然有着计划经济的影子,现在不可能了,没有这种事情了,所以就全部取消了。而新规范中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的面积均有相应的减少,一方面是因为现在我国中小套型的政策与市场的导向,另一方面是住宅部品技术集成化及各种住宅部品、家电尺寸有所减小,对各功能空间尺度的要求也相应减小。同时,我们也应该改变一个观念,并不是房子大了就好,舒适、适用才好,还有些问题,需要再后面去解决。
中房网:在欧美一些国家,一般规定四层起应设置电梯,原苏联、日本及我国台湾省的规范规定六层起应设置电梯,而新的规范中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可以设置电梯,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何不可同欧美一些国家一样,四层起应设置电梯?
薛峰:现在已经开始正在往下降这个标准了,它是一步步的,现在就是说4层就设电梯,可能在大城市没有问题,但是还有很多偏远地区,还有很多小户型的保障性住房,不能一步到位,可能下一次修订可能会降到4层。
中房网:设计规范中,对无障碍设计、信报箱的设置等细节化的要点编入设计规范,是否可以体现出我国人性化设计水平的提高?
薛峰:前不久,单独出了关于信报箱的技术规范,所以就将其住宅相关的要点放到里面了。信报箱、无障碍都是住宅的一些基本的功能,之前的规范之间的关联度很小,我们只不过适当的增加些关联度。
中房网:最后,对于8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住宅设计规范,您最想说什么?
薛峰:任何一个规范都不能涵盖所有的规范,这次修编我们把以前遗留的问题做了阶段性调整,随着产业的发展,再过五年可能又有新的问题出现,我们再去调整、改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