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5-09-29 08:45:42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城市:吉林
- 颁发时间:2025-09-28
- 发文字号:长住金管规字〔2025〕6号
- 发文机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25-09-28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重要作用,助力高品质住宅建设,经研究决定,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降低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拟购房所在地无住房的职工家庭,购买位于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的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
二、阶段性取消贷款次数限制
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贷款次数限制,相关政策按照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三、提高贷款购买绿色住宅及“好房子”的单笔额度
购买取得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的绿色住宅或通过“好房子”评定的住房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可上浮30%(不叠加其他上浮政策)。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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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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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邵阳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市住宅品质提升的规划资源若干意见》的通知
- 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 4关于优化调整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
- 5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 6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
- 7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宅工程“先验房后收房”工作指南的通知
- 8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 9浙江省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构建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10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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