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出台新政:自住住房装修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苏晓 2026-09-18 10:25:17 来源:中房网

扫描二维码分享

  中房网讯 9月16日,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在泰州市开展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以更好满足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通知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缴存人装修本市自住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费用。职工公积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被列入黑名单、有在还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按月提取付房租等业务的,不可办理。

  提取标准方面,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在8年内的,提取金额按每平方米1500元确定,缴存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每套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发证时间超过8年的,提取金额同样按每平方米1500元确定,且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每套合计提取金额仍不超过20万元。

原创 宏观 政策 市场 公司 土地 观点 金融 海外 产业链

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