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16-08-31 10:35:30来源:中房研协

扫描二维码分享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6-08-31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8月23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别对优化房地产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程序、完善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建立开发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及妥善处理遗留项目共四个方面进行规定。对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且近3年未取得开发建设用地且无在建项目和竣工业绩的,经企业申请,原审批机关可依法公告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再办理资质延续。文件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子公司、项目公司数量,二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要在10日内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通知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进行预售;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采取发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业内解读:在市场火爆的刺激下,市场销售端各种违规行为不断,利用购房者“追涨”的心理,通过囤积房源、利用电商平台无证认筹等手段“哄抬”房价,也加剧了市场的供需矛盾。房管部门选择“逼供”新政,而不是双限(限贷限购),意在通过对开发商施压,从一定程度上释放供应,缓解武汉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不是采取严厉的紧缩政策,强行给市场降温,也可以看出地方监管部门的两难心态。不过,从目前的金融、土地、消费等诸多因素判断,武汉新政落实后的效果有限,最近两周推盘项目不足10个,大大低于往年同期;实际上,武汉潜在土地和在建项目依然能够保证正常供应,如果在“金九银十”这个重要的窗口期,市场趋势无法得到缓解,相关部门将会采取与苏州、南京、合肥类似的“双限”政策。

专 题
返回顶部
扫描二维码分享
返回顶部
{"code": 200, "msg": "u5df2u7ecfu4e0au4f20u8fc7uff0cu4e0du8981u91cdu590du53d1u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