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18-08-30 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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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8-08-30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汇编】


  海口市住建局、海口市物价局联合约谈海航地产、海南联华地产等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就部分企业存在房产备案价格虚高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海口市加强源头管控,强化“一房一价”备案管理,对在售项目存在价格虚高备案的要“回头看”,重新调整备案价格。

  武汉发布新修订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和《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对买卖双方违约行为进行了严格界定,若出卖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效,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或者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买受人;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则构成了根本违约。对于房屋存在的限制转让或权利瑕疵等,明确提出卖方应当在买方知悉后,尽快消除障碍,否则视为卖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亚发布《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从2018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限时网签,即当月销售当月网签。每月1日至25日,开发商应向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信息中心提交当月销售房源网签备案资料,审核通过后,予以网签(25日至31日后销售的,可在下月申报),严禁滞后网签。如未能在限期内按要求提交,不再受理办理。

  北京市区两级住建、公安、工商等部门集中约谈美澳、金华爱家等12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明确要求房地产经纪公司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联系投诉人,完成押金退款事宜,同时二梳理在途的合同,主动回访,满足客户合理需求。强调经纪公司不得违规哄抬房租价格,对存在打隔断出租、未备案从事经纪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进行高限处罚。

  郑州公布《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要规范的是开发企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后在收取费用、销售场所建设、销售行为、公示行为等。其中对于未取得预售证的房企,销售场所不得对外开放,在咨询中心、接待中心等场所进行产品展示时,不得有与销售相关内容的推介,不得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媒体、传单等形式违法发布广告,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等等。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印发《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从8月24日起,四川部分地区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提高到50%。其中,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吉林省印发《吉林省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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