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18-12-18 16: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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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8-12-18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汇编】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指出,重点支持符合要求的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其中,房地产行业财务指标要求包括:房企资产总额应大于1500亿元;营收大于300亿元;不超过所在行业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未明确重点监管线的,原则上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85%。强调,优质企业须对债券资金用途实行正负面清单管理,“正面清单”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聚焦企业经营主业;“负面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将债券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和过剩产能投资,用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风险性投资。

  佛山顺德区发布公告就《顺德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强调通过流转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住宅或类似住宅的居住用房开发建设,也不得将地上已有的其他用途用房改为居住用房,但经批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及村居社区公寓除外。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用于商服、工业等产业项目的,须进行项目申报认定、审核,产业项目用地用于多层厂房和商服用途的重点招商项目的,可进行分拆、登记并允许销售。

  武汉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及异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实行实名购买商品房,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公开接受意向购房人实名购房登记,确保售房、签约、备案等环节购房主体一致。强调同一套房屋,当事人不得重复申请更名,且购房人应符合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预告登记或被(预)查封的房屋,房管部门不予受理。

  辽宁省下发《全省推动县城和新城区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推进县城棚户区、老旧小区、危险房屋改造。市场房源充足、库存量大的区域,棚户区改造可继续推行货币化安置,消化库存商品住房。同时,到2020年,各县城、新城新区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回归到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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