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19-09-27 08: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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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9-09-27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汇编】

  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建设场地设施,增加要素供给”中,提出“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和“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实施期限为3年,期满后财政部根据相关规定和形势需要进行调整。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上,主要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分配,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其中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

  农业农村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围绕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宅基地、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做好宅基地基础工作等七个方面内容展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9月20日,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16家金融机构集中签约,推动相关金融机构落户新片区。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进一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在新片区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性机构,给予落户奖励、经营贡献奖励、用地扶持、购房和租房扶持、人才奖励等一揽子扶持政策,通过形成政策“组合拳”,加快招引优质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来新片区落户发展。支持引进高科技领域创新的外国人才、加大力度引进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外国人才、给予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办理工作许可“绿色通道”、赋予新片区“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推荐权、给予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外国人才签证加分项等11条政策。

  杭州市余杭区发布《关于余杭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操作指引》,其中购房最高补贴120万元,租赁最高补贴4000元/月。工作满3年或签订5年以上合同,且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余杭区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享受补贴起(即补贴协议签订之日起)在余杭区累计服务满5年后,该住房即可上市交易。

  长春发布《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给、积极争取国家试点、支持规模企业建设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主体、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加大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支持、加强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落实“租售同权”政策等十一条政策措施。计划2019年新增租赁住房127万平方米,包括盘活存量住宅50万平方米、改建19万平方米、新建58万平方米;2020年和2021年,计划年度新增租赁住房100万平方米

  浙江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点要求银行机构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确保用途与合同约定一致,具体重申了四大禁止性领域:一是严禁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二是严禁流入股市、债市、金市、期市等交易市场;三是严禁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以及其它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四是严禁用于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以及其它禁止性领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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