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21-09-15 10: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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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1-09-15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汇编】

  国务院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计划指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公租房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问题。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帮助有一定支付能力又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群体拥有产权住房。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分为加强项目储备、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及其他事项共5个大项。其中指出政府投资重点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同时,推动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地方政府设立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

  呼和浩特开展优化房地产市场提升整治行动。工作包含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土地净地出让招拍挂行为。重点整治不执行规划条件开发建设的行为,严厉查处违反规划条件施工建设、未按要求建设、移交配建用房等乱象问题。对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治理营销环节乱象行为。打击市场上存在的违规收费、欺诈销售、捆绑销售、虚假打折、价外加价、强制交易、违反“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制度等乱象行为。

  沈阳印发《沈阳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规定,高层次人才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沈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5-4倍。根据高层次人才类别不同,单方或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不同,按照现行政策计算,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在60万-240万元之间。

  武汉发布《关于调整完善落户政策相关条件的实施意见》,指出对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引进且注册资本和纳税落地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的,单位职工可申请落户。同时调整就业创业落户条件,推行积分入户常态化。

  苏州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提出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资质或超等级开发;强制交付未达到竣工交付条件的房屋;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等。严禁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等。住房租赁方面,整治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等。物业服务方面,严禁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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