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21-10-27 14: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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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1-10-27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汇编】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天津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其中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幢或者多幢建立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各商业银行在发放新建商品房购房贷款时,应当将购房贷款发放到该套房屋对应的监管账户中;各商业银行应当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保函业务等。

  义乌调整部分房地产调控政策如下:降低预售条件,取消原有每批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规定。调整“公证摇号”政策,容积率≤1. 2的商品住宅小区以及建筑层数≤3层的商品住宅,可以不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开盘销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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