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21-12-09 17: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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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1-12-09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汇编】

  甘肃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指出,发展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为主的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允许企事业单位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使用价款;支持适当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各相关城市应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可探索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金融、财税等政策支持力度。

  天津印发通知表示,利用3年时间,在天津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聚焦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杭州公布《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明确在符合限购前提下,户籍家庭需要满足:主申请人具有一定年限以上市区户籍、购房家庭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非户籍家庭需要满足: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主申请人申请前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购房家庭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长沙印发《长沙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激活土地市场要素,盘活现有存量土地,探索实行了预告登记转让制度:明确以挂牌、招标、拍卖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允许交易双方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厦门发布《厦门市产业园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对厦门市工业用地"双控指标"进行了调整,工业项目宗地内允许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计容建筑面积占比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新批、已批的工业用地。新批工业用地项目,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应当相对集中独立设置,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南通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的若干政策》,加大力度建设人才公寓;对大专以上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享受租金补贴;本地无房人才可享人才优先购房政策;购房自住,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以上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驻南通高校全职引进人才,按标准发放安家补贴;对北上广深和苏州的离岸研发人员给予同城待遇,享受津补贴,对集团企业派到南通的研发人员,给予人才公寓租金减免。

  洛阳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意见》,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产权人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的,不再具有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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