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三江新区:购房补贴有效期内房企不得借机涨价,也不得借机大幅降价

政策刘敏 2023-12-20 11:04:28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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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网讯(刘敏/文)12月18日,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吸引和鼓励更多人员来三江新区就业置业。

  其中,细则明确,在三江新区主城区(白沙湾街道、沙坪街道、双城街道)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与补贴活动的在售楼盘),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对象包括农村户籍人员、产业工人、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或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群体;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等。

  细则规定补贴标准。以网签合同备案面积为准,对于农村户籍人员、产业工人、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按2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于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或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群体,按2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3.75万元。

  符合一对夫妻结婚生育的二孩(2016年1月1日起)家庭,单户补助3万元;符合一对夫妻结婚生育的三孩(2021年6月1日起)家庭,单户补助6万元。以上二孩、三孩家庭均需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落户人员购房补贴标准为在完成落户后以不动产权证记载面积(或网签合同备案面积)为准,按照《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试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凡落户即给予一次性200元/平方米落户补贴,落户2人以上(不含2人)给予一次性300元/平方米落户补贴,单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按照《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对经认定的在新区就业的F类及以上人才,以网签合同备案面积为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和额度分别为 C 类及以上人才15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5万元;D 类人才10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5万元;E 类人才4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6万元;F 类人才3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万元。所购商品住房5年内不得转售,按照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

  团购补贴标准为组团购买10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群体,按15000元/套给予团购补贴,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项目实际,在政府补贴和现有优惠的基础上,另行给予团购优惠(建议为不少于15000元/套的专项优惠),企业优惠政策报区住建部门备案。

  此外,细则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工作及责任。参与三江新区主城区购房补贴的房开企业,在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给予购房者配套相应专项优惠,购房者购房时应向所购楼盘房开企业提供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与本次购房补贴的房开企业应提前将现行促销活动及购房专项优惠标准如实上报区住房建设局备案,房开企业不得随意变动优惠政策,凡有弄虚作假、拒不兑现购房优惠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强制退出购房补贴并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借机涨价,哄抬房地产市场价格,也不得借机大幅降价,扰乱房地产市场。凡有哄抬房价和大幅降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强制退出购房补贴并进行严肃查处。

  该细则补贴有效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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