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2022-01-11 09:50:54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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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颁发时间:2021-12-28
  • 发文字号:发改社会〔2021〕1946号
  •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 实施日期:2021-12-28
  •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1﹞120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央 宣 传 部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司  法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 业 农 村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退 役 军 人 部

  国务院国资委

  广 电 总 局

  体 育 总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医 保 局

  国家中医药局

  全 国 妇 联

  中 国 残 联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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