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 “收储”政策演进:2024年迎来重大突破

年鉴精选 2026-05-14 16:08:18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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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基于《2025年中国房地产年鉴》“政策篇”,解析2024年存量房收储政策深化路径。

  存量房收储作为“去库存”与“增保障”双管齐下的关键举措,经历了从试点探索到全面升级的过程。2023年1月,央行创设1000亿元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在重庆、济南、郑州、长春、成都、福州、青岛、天津8个城市率先试点,支持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4年,收储政策的顶层设计迎来重大突破。5月17日,国务院副总理在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上明确提出:“商品房库存较多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同日,央行宣布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按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预计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央层面“收储”模式正式确立。随后,多城市密集跟进出台收购细则,住建部将收购工作扩展至县级以上城市。据中原地产研究院统计,截至2024年7月底,全国已有超60城出台国资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的政策。

  2024年10月12日,财政部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明确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标志着收储资金从单一的央行再贷款升级为“金融+财政”双轮驱动模式,政策支持力度和落地可行性显著提升。

  2024年12 月 16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实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允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扩大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此次会议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调整,核心在于通过“负面清单”管理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优化审核流程,以更精准有效地发挥专项债券在稳投资、促转型和惠民生方面的关键作用。

  至2025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给予地方政府更大自主权,拓宽再贷款使用范围,除保障性住房外还可用于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人才房、青年公寓和职工宿舍,进一步扩大了收购的需求规模。

  综上所述,政策体系从最初的租赁住房试点,逐步扩展到更广泛的商品房收储,并形成了包括租赁住房支持计划、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以及专项债券在内的多元化金融支持体系。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深度智联根据《2025年房地产年鉴》相关数据资料,自主拆解、整理分析,不构成任何投资和决策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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