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非法组织”幕后操盘30亿元货值地产项目归属谜案

监督眼冷万欣、樊永锋 2022-06-20 11:13:06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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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日,陕西省西咸新区连阴转晴,南风过境。

  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道路两侧拉起的围挡沿着路一直绵延很远,高楼林立,工程遍布。

  莱安万莱逸宸地产项目(以下简称“万莱逸宸”)在日光下夺目耀眼的玻璃幕墙与不远处的沣河公园中一抹抹翠绿交相辉映,见证着渭水河畔,这条连通西咸以“世纪”二字命名的主干道所承载的光荣与梦想。

  不过,经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调查了解,莱安万莱逸宸地产项目背后的诸多往事,却并非如同其外墙那样光鲜亮丽,该项目最大的受益人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早在2017年就已经被当地民政局依法撤销登记,成为“非法组织”。这其中更是牵扯着陕西省兴平市的名医董某龙的发家往事。

  据记者根据目前市场价格和项目建安成本初步估算,莱安万莱逸宸项目货值超过30亿元。持有44%股份的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可以获得约8.8亿元左右的毛利润。

  “非法组织”成为地产项目的最大受益方,这部分获利又该如何处置?由于兴平市民政局和卫生健康局对于组织注销“各有说法”,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清算和审计始终没能成行,致使这一管理问题引发了更加荒诞的商业问题。

  为此,中国房地产报记者6月13日前往兴平市卫生健康局(原兴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了解相关情况。不过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以主要领导前往福建考察和不符合采访流程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随后,记者前往兴平市委宣传部,希望通过宣传部约访兴平市民政局和兴平市卫生健康局了解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的资质情况,顺便约访兴平市税务局了解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以往是否持有纳税资格证。

  截至发稿前,记者没有收到上述三个部门的回复。

  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的兴衰往事

  在距离万莱逸宸项目30多公里外,与咸阳市秦都区接壤的咸阳市兴平市(陕西省县级市),因汉武帝陵寝“茂陵”所在地而名声在外,同样也是与万莱逸宸项目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前身——兴平肝病医院的所在地。

  作为兴平肝病医院的创办人,董某龙也成了兴平市的名人。

  出生于兴平市南位镇董家村年少失明,此后他跟随他人学医,四处诊脉看病,直至1992年创办了兴平县肝病医院。

  记者梳理相关资料和历史文件查明,1992年8月,原兴平县(兴平县1993年撤县立市)残疾人联合会先后向原兴平县计划委员会、原兴平县城建局报告设立兴平县肝病专科医院并报告选址。同年8月原兴平县计划委员会以兴计发(1992年)67号文件向原兴平县残疾人联合会批文同意设立兴平县肝病专科医院,该医院占地9.7亩,建设总规模23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由董某龙自筹,医院性质为个体经营。

  2001年4月25日,兴平市卫生健康局兴卫发(2001)第43号文件批复将“兴平市肝病专科医院”更名为“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

  2007年10月26日,兴平市卫生健康局为该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

  彼时,该医院所有制形式为民营(集体),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

  据兴平市政府官网资料,董某龙从1996年起,先后到过陕南、陕北,远赴吉林、黑龙江、江西等地。为灾区慷慨解囊捐献,十几年间,先后捐款3000万元。被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称赞为“全国残疾人中对社会贡献最大的人之一”,荣获“全国残疾人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个人的优秀代表”,作为2008年北京残奥圣火西安站第39棒火炬手。

  然而,自2017年起,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的状况急转直下。

  2017年6月26日兴平市民政局对兴平市董某龙综合医院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并责令其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其资产由业务主管单位即兴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清算和审计,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章程载明的原则处理。

  2017年10月17日,兴平市卫生健康局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依法注销兴平市董某龙综合医院机构登记注册。同月,该机构发布了注销该医疗机构的公告。

  后经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医院先后被民政局撤销登记和卫生健康局注销的原因为该医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和开展活动。

  2018年9月17日,董某龙病亡。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6月11日前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看到医院外已经被铁网门封住,院内荒草丛生,只有一名看门的人员,在记者表明来意后,看门人员示意可以在外面拍照,不能入内。

  周边商户告诉记者“董某龙医生在我们当地很有名,但是这家医院已经关了3年多了,董家几个孩子一直打着家产官司。”

  诉讼“风波”

  董某龙除了医疗事业以外,在房地产领域也有涉猎。

  2005年1月,他成立了陕西董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在同年11月将公司更名为陕西继康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康地产”),法人为刚年满18周岁的儿子董某某。

  2009年,继康地产进行了股权变更,董某龙之女董某妍持股比例转让20%,变为16%,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作为企业法人占比84%。

  据知情人透露,正是由于董某龙并没有以本人身份持有继康地产的股权,且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为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导致了2010年董某龙与其妻子离婚涉及继康地产股权的诉求被驳回。

  而这一次股权变更也引发了董某某和董某妍围绕继康地产股权的一系列诉讼“风波”

  据记者从当地调查了解的情况,过去一两年间,围绕继康地产的股权纠纷,董家姐弟各显神通,以至于触碰法律底线。

  经记者从多个渠道获得的相关文件显示,董某某2021年7月27日因虚假诉讼被拘留,并于2021年9月2日被取保候审。

  而董某妍则卷入继康地产公章被伪造一案,于2020年1月取保候审。

  2018年,董某某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将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继康地产作为第三人告上法庭。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3月进行了审理并做出了(2018年)陕01民初307号判决书。

  该案中,原告董某某认为,自己原系继康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40%股权。2008年,被告拟以2000万元收购原告持有的40%股权,经双方协商一致,2008年12月19日,原告将其持有的继康公司40%股权在工商管理部门过户给被告。但被告因资金问题,未能在当时支付股权转让金,双方约定,被告应在三年内向原告支付完毕。但被告在三年内未支付,双方于2017年3月10日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被告最迟应于2017年5月31日支付完毕,否则,原告有权解除股权转让,且被告应及时将股权返还、过户给原告。协议签订后,被告仍继续违约,虽经原告催告仍不支付股权转让金,原告按《补充协议》约定通知被告股权转让解除,要求被告返还股权、进行工商变更过户。被告接到通知且没有异议,但迟迟不予履行。

  第三人继康地产向法院提交书面陈述意见称:2008年董某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0%股权平价转让给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本公司出具了股东会决议并配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现二股东就此股权转让产生纠纷,公司对原告要求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向其过户股权无异议。

  法院判决文书中陈述:原告于2017年7月4日向被告发出催告股权转让金支付通知,被告盖章签收,但仍未付款;2017年7月23日,原告向被告发出“解除股权转让通知”,被告再次盖章签收。

  加之文书中提及,被告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没有出庭答辩的情况,更让这一案件充满了悬疑色彩。

  后来经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多方调查了解,有知晓内幕的人士告诉记者,这一案件本就是董某某自导自演的一场“虚假诉讼”,通过判决实现股权转让,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的部分印鉴已经掌握在董某某手中。所以才会在庭审的举证中,只见被告的“盖章”签收,不见出庭答辩。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弟弟董某某对于继康地产股权的出手,董某龙之女董某妍也在不久后卷入风波。

  法律主体争议

  由于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在2017年相继被兴平市民政局和卫生健康局撤销注册和注销,董某妍将兴平市卫生健康局诉至法庭,要求卫生健康局把继康地产20%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返还给自己。

  董某妍认为,兴卫发(2017年)339号《兴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注销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机构登记注册的通知》,已产生法律效力,她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对方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已被被告注销,且兴平市民政局的兴民发(2017年)173号《兴平市民政局关于对15个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通知》要求被告对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进行审计、清算,故被告是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注销后的资产管理人,应当承受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的权利和义务。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驳回了董某妍的诉求。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方面认为,民政部门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本案兴平市民政局于2017年6月26日作出兴民发(2017年)173号文件撤销了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的组织登记,但并未发生注销登记的效力;而兴平市卫生健康局于2017年10月17日作出兴卫发(2017年)239号文件注销了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不发生注销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组织机构注销的效力;兴平市卫生健康局是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业务主管单位,在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并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社会组织的主体资格仍存在,对其有关民事诉讼,应当以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名义进行。上诉人以兴民发(2017年)173号文件中对撤销社会组织登记后的资产由业务主管单位组织清算和审计为由,要求被上诉人兴平市卫生健康局履行民事责任无法律依据。

  民政局的撤销组织登记文件没有发生注销登记的效力,卫生健康局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文件也不发生注销的效力。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向纪全律师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事件背后主要原因,实际是兴平市卫生健康局在五年间行政不作为,引发的后续问题。而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在民政局和卫生健康局分别注销其对应资格之后,已经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其组织身份已经不存在了,再次以该身份开展任何活动,都是非法的。

  曾经名噪一时的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成了各方撇清的“非法组织”。

  巨额资产归属成谜

  据企查查信息显示,随着董某某股权出让纠纷的重新厘定,继康地产的股权结构变为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持有44%股份,董某妍持有16%股份,董某某持有40%股份。

  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咸地字(2003年)第59号文件内容,原秦都区国土资源局将咸阳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秦都区沣东镇黄家寨五组、北槐村六组集体土地7.55917公顷依法征为国有,其中7.44366公顷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用于建设董某龙综合医院咸阳分院项目;剩余的0.11551公顷留作城市规划道路用地。

  短短两年后的2005年,记者在另外一份土地出让变更协议中看到,出让人为原咸阳市国土资源局,受让人为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该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部分内容为“出让人依据城市规划同意将原来的综合医院用地变更为商业、服务、办公及居住用地”“该宗地面积113.39亩,受让人应向出让人补缴用途变更出让金735.75万元。”

  经记者核实,前述莱安万莱逸宸地产项目,即是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进行用途变更的地块。

  2014年1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函〔2014年〕2号文件,正式批复陕西设立西咸新区。

  随后,西咸新区的房价从2016年起进入了快速增长期,彼时世纪大道旁4000多元每平方米的房价,转眼间已经变为近2万元每平方米。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前往该项目销售中心,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期销售基本结束,出售价多为19000元每平方米左右,二期预计会更贵一些。地下车位目前还没有出售,该工作人员也未透露车位价格。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网易房产西安2022年4月7日报道,莱安万莱逸宸位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最新报价22000元每平方米。

  据该地产项目资料显示,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66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703.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957平方米。规划11栋住宅面积93303.39平方米,公建配套及商业面积7400平方米。

  按照商业配套贵于一般房价的常规销售规律,加之地下建筑,记者初步估算,莱安万莱逸宸项目货值超过30亿元。

  咸阳建筑行业人士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该项目建筑基本结构的成本在每平方米2200元左右,玻璃幕墙的成本一般在每平方米300元左右(莱安万莱逸宸用的玻璃幕墙设计),该项目对外称为精装修,结合当年该地块土地出让金735万元的数据,每平方米的造价成本不会超过6000元,估算项目毛利超过20亿元。

  这意味着,持有44%股份的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可以获得约8.8亿元左右的毛利润。

  本应不能参加社会活动的“非法组织”,成了地产项目的最大受益方,这部分获利又该如何处置?

  兴平市委宣传部、民政局和卫生健康局,始终未能给出答案。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尝试通过继康地产公开的注册电话与其取得联系,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而继康地产公司的注册地址则是一片家属楼小区内,小区老人们告诉记者“从来没听过小区里有这家公司”。

  一位知晓内情的当地法律界人士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民办非营利机构的主体监管责任需落到实处,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在其过往经营过程中,对外是非营利机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待遇,对内却长期管理混乱,赚取的巨额财富归属也成了未解之谜。

  而继康地产真正的隐患——兴平董某龙综合医院在注销长达五年的时间里,既不清算,也不明确资产归属,这或许是咸阳民办非盈利机构监管存在政策性漏洞的典型案例。

陕西继康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81786975140F    经营状况:存续    注册资本:5000(万元)

风险情况:  自身风险  1    变更提醒  0    关联风险  0

陕西继康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咸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5MAB2PFRG9Y    经营状况:存续    注册资本:5000(万元)

风险情况:  自身风险  0    变更提醒  0    关联风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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