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山”变回长腰山:云南滇池房地产违建拆除110万平方米!

监督眼 2023-02-28 10:02:50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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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因违规违建引发的环境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通报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省(区)对外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22年12月,8省区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55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56项,其余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都对滇池保护治理作出重要指示,滇池作为云南省特别是昆明市的一颗明珠,其整改成果格外受人关注。

  针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环湖造城”“贴线开发”现象依然突出,晋宁长腰山过度开发,严重影响滇池生态系统完整性等问题,云南省委、省政府回应称,问题正在或已完成整改。

  其中,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基本整改到位,累计拆除违规违建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恢复生态湖滨带14千米,沿岸原先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贴线开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从“寸土必争”到绿地面积增加

  “滇池保卫战”可追溯至2021年。

  督察报告指出,近年来围绕滇池“环湖造城”“贴线开发”现象依然突出,甚至“寸土必争”“寸土不让”。滇池生态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2021年5月6日,生态环境部一则通报吹响了围绕滇池周边房地产项目和违章建筑的大规模整改拆除行动哨声。

  通报后3个月,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赴云南昆明滇池东南岸长腰山实地查访,看到工人们开着卡车正将长腰山上拆除的建筑垃圾从山顶往外运走。经过3个月整改拆除,曾经被别墅和混凝土填满的长腰山、滇池面山的二级保护区内的建筑,如白鹭洲、林语曦等别墅区已被拆除,种上了树苗;背对滇池一面的山体则被绿网罩住,尚未修建好的建筑全部处于停工状态。

  当时,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独家获悉,仅滇池一级保护区内就有数十家开发商争抢土地,在这些围绕滇池环湖环草海开发的项目中,除诺仕达集团开发的长腰山古滇名城项目,以及已取得用地约2010余亩的滇池南湾未来城项目外,还有草海附近的滇池九玺项目、山海春风、云海一号、海珀澜庭、云南城投山海荟、蓝光地产中国花田度假村等项目。

  通过整改,目前滇池沿岸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贴线开发现象得到了全面遏制。环湖路以内临湖一侧减少建设用地17250亩、建筑面积639万平方米,恢复生态湖滨带14公里,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增加绿地面积192万平方米,实现滇池沿岸开发强度降低,绿地、湿地面积增加。

  此外,还建立健全滇池保护法规制度,全面清理、及时调整涉及滇池保护治理的体制机制、管理规定、政策文件,对134项涉及滇池保护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标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组织修订《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并同步修订11项、废止11项、新制定25项制度文件。

  “水泥山”变回长腰山

  上述所提及的长腰山位于滇池南岸,是滇池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滇池重要自然景观,曾经是昆明市城市重要生态隔离带,对涵养滇池良好生态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督察报告中披露了昆明晋宁长腰山变成了“水泥山”的细节,2012年以来,昆明诺仕达(企业)集团公司打“擦边球”在长腰山大肆进行房地产开发,影响滇池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2016年第一轮督察指出,“滇池面山以内城市扩张态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但昆明市并未引起重视。

  后昆明市规划、滇池管理等部门没有落实《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违规批准昆明诺仕达(企业)集团公司在长腰山规划813栋别墅、294栋多层和中高层楼房,总占地面积3426亩,总建筑面积225.2万平方米;规划项目已开工,其中滇池二级保护区已建成别墅167栋、在建47栋,导致长腰山90%以上区域被钢筋混凝土替代,长腰山变成了“水泥山”,基本丧失生态功能。

  经整改,拆除了长腰山滇池一级保护区内的滇池湿地管理中心、“滇海古渡”大码头候船大厅、湿地景观服务基地范围内的游船吊装检验区等与滇池保护治理无关的所有建(构)筑物已被拆除;硬化道路1642米已被拆除,并对拆除区域开展复绿;长腰山滇池二级保护区内已批未建的390栋建筑停建并开展复绿。

  值得关注的是,长腰山滇池二级保护区内在建(已建)214栋542套建筑已被拆除,累计拆除建筑面积14.47万平方米,并对拆除区域开展复绿;分类处置长腰山滇池三级保护区内7个项目。

  昆明市作为整改责任主体,在确保不对滇池造成次生污染的前提下,完成了拆除建筑垃圾清运。

  同时,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编制了《长腰山片区植被恢复方案(2021年—2022年)》,开展植被恢复工作。长腰山片区除道路和观景台等申请保留的点位外,已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复原复绿,复绿面积94万平方米,种植植被约35万株,重建林草植被,逐步恢复绿色底色。

  整改期间,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以事立案、直查直办,共对52个责任单位和158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厅级单位15个,县处级单位24个,乡科级单位13个;厅级干部37人,县处级干部84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诫勉、通报等处理93人。

  2022年,云南省还组织对玉溪、保山、大理、迪庆、临沧5个州(市)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充分发挥省级督察作为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作用,助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扎实推进。

  截至2023年1月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的云南省5个典型案例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3个;督察报告反馈的50个问题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31个;督察交办的3069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结2970件,阶段性办结7件,整改完成率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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