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力推新型城镇化,7年改革持续释放经济利好

政策许倩 2022-03-21 10:47:39 来源:中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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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全国两会后,国家发改委都会对当年新型城镇化工作作出部署。今年,以“人”为核心被摆在更为重要位置。

  国家发改委3月17日公布了《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共部署五大任务,排在首位的是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落户只是第一步,关键是相关公共服务资源能否获得。今年,重点是畅通公共服务享有中的堵点,比如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参保扩面,规范平台企业用工,对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上要制定相应的规范。”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解读道。

  在我国近十年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每年约有近千万人口由农民变成市民,这部分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如何解决?此次重点任务提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住房供应保障,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模式,具体为:主要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比例,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城市重点建设片区等区域。

  目前我国生活在城镇的人口已达9亿多,今后还将继续增加,城市建设要重视“面子”、更要注重“里子”。国家发改委称,今年要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力争改善840万户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县域正成为释放潜在空间的主力。根据“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5%。未来5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近就地城镇化将会是城镇化的重要方向。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一批条件较好的县城重点发展,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前述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县域发展,国家发改委提出,今年统筹运用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加强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120个县城建设示范地区率先推动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支持20个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等,打造一批县域城镇化的典范。

  在经济圈建设方面,国家发改委回答记者称,2022年将继续会同各有关方面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主要是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1+N”规划体系全面实施;持续优化双城经济圈发展格局,推动重庆和成都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做优做强中欧班列(成渝)品牌。

  此次重点任务还提出,“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合理控制人口密度,疏解非核心功能,完善郊区新城功能,促进多中心、多层级、组团式发展”“抓好超大特大城市和县城这‘一大一小’的发展”。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梳理发现,2016年至2022年,推动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连续7年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当年新型城镇化发展首要任务。这期间,大城市落户门槛不断降低,相关公共服务配套资源不断完善。

  但也有一些显著变化。比如2017年,国家发改委曾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现在则代之以“推进城市更新”;2018年提出“继续开展撤县设市、撤地设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严控撤县建市设区”,代之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此前,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连平分析称,过去的40余年,传统城镇化建设模式将剩余劳动力引向沿海地区,沿海地区工业及建筑业发展迅猛,打造出世界工厂及国际级城市。尽管未来总人口红利将逐步递减,但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大步前行,今后十年城镇人口红利增量对城市经济发展仍将起到巨大支持。伴随着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要素市场流动愈发活跃,信贷与基建也会向内陆地区逐步倾斜,生产线迁移也会对内陆部分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业带去新的机遇。经验证明,高质量城镇化建设将有更大的聚集效应,房地产市场也将迎来新的机遇。

  延续阅读 

  新型城镇化发展七年改革重点

  2022年: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五大重点任务:

  第一,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一是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畅通在本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渠道。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人口集中流入城市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区郊区等区域,制定差异化落户政策。

  二是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扩大公办学位资源,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推动参保扩面。推进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扩面。推进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有条件的地区要落实外埠老年人同等享受本地优待项目。

  此外,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健全配套政策体系。

  第二,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

  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促进超大特大城市优化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边境地区城镇功能。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强住房供应保障。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健全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增强抵御冲击能力。提升智慧化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第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强化空间治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第五,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稳步推进改革试验。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2021年: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五大重点任务:

  第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

  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第二,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

  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

  第三,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促进超大特大城市优化发展。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强化边境地区城镇功能。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低碳绿色城市。增强城市发展韧性。优化城市交通服务体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第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第五,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促进人才入乡就业创业。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推动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

  2020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四大重点任务:

  第一,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大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的激励力度。

  第二,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

  加快发展重点城市群,编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大力推进都市圈同城化建设,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规范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推进边境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第三,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补齐城市公共卫生短板,改善城市公用设施,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动,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革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方式,改革城市投融资机制,改进城市治理方式。

  第四,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探索。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加快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

  2019年: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四大重点任务:

  第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深化“人地钱挂钩”等配套政策。

  第二,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

  深入推进城市群发展。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强化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第三,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分类引导城市产业布局。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城市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品质和魅力。健全城市投融资机制。

  第四,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管能力。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2018年:继续开展撤县设市

  五大重点任务:

  第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鼓励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

  2018年要求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

  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深化“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不断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

  第二,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

  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稳步开展都市圈建设,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继续开展撤县设市、撤地设市,推动城市群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县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率先设市。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第三,提高城市发展质量。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绿色人文城市。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第四,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要做好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清除要素下乡各种障碍,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

  第五,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

  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大试点地区改革平台作用。

  2017年:加快棚户区改造

  五大重点任务:

  第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实现城镇外来人口落户1300万人以上。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第二,培育发展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

  全面完成全国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布局中心城市,开展国家中心城市研究。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推进特大镇扩权赋能。

  第三,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

  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加快棚户区改造,新安排棚户区改造600万套。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污染治理。加快绿色城市建设。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第四,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城乡土地制度。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完善城镇化统计制度。

  2016年: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

  八大重点任务:

  第一,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

  第二,全面提升城市功能。

  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

  提升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拓展特大镇功能。加快特色镇发展。培育发展一批中小城市。加快城市群建设。

  第四,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

  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结合。

  第五,完善土地利用机制。

  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因地制宜推进低丘缓坡地开发。完善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第六,创新投融资机制。

  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金融支持。

  第七,完善城镇住房制度。

  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

  第八,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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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3 更多

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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