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漏”还是“踩坑”? 桂湖置业折价3成第6次变卖资产

公司贾俊杰 2023-09-05 09:24:46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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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面价值4.74亿元,起拍价仅0.45亿元,缩水超100%。

  9月4日,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对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湖置业”)享有的预付款项、45笔其他应收款第六次公开变卖处置正在进行中。

  在此之前,五次变卖均因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拍,变卖起拍价也从1.36亿元降到了0.45亿元,折价3成。

  截至发稿前,第六次变卖仅有13人设置提醒、716次围观,无人报名。

 卖不出去的瑕疵资产

  据阿里拍卖平台介绍,第六次变卖中所涉及的预付账款为徐慧机票款,账面价值为1700元;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系指除正邦房地产外的其他应收款),共45笔,账面价值共计4.74亿元。

  此外,还有一份详细的瑕疵情况介绍:

  因桂湖置业进入破产程序前资料保存极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管理人已无法对相关预付款、应收款对应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原始单据、合同、发票等)一一核对,且该等材料存在遗失或部分遗失的情形,管理人对其完整性、准确性无法予以保证且管理人无法对账面值的真实性进行判断和保证;

  桂湖置业的预付账款为机票款,桂湖置业公司未掌握徐慧的联系方式,长期未能与徐慧取得联系。管理人无法确定该笔款项的可收回性;

  桂湖置业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关联单位往来款,由于相关资料缺失,关联单位亦未进行审计,管理人无法对账面值的真实性进行分析和判断,故无法对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风险损失进行预计、也无法对其未来可收回的现值进行判断;

  管理人未掌握应收款相对方的联系方式,且其中部分应收款的相对方为自然人,管理人难以通过公开渠道知悉联系方式并进行催收。管理人无法对上述应收款的诉讼时效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专业人士认为,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桂湖置业预付款项、45笔其他应收款的变卖至今屡拍屡败,究其原因也正如该变卖公告中说明的一样,这本来就是一堆呆账、烂账,变现的几率很小,再加之缺失相关重要账册原始资料,对后续追债基本无望,账面数额再大也等于零,竞买者不可能掏钱买“罪”受。

  鉴此,管理人无法承诺和保障实现的债权,一切风险都将转给竞拍人,即便数十倍的降低起拍价,也看似“捡漏”实乃“踩坑”。

  但也有资产成功变卖的案例。

  7月28日,管理人对“新都镇桂湖西路20号1栋1单元18楼86号、87号两套房屋”进行了第三次公开变卖。两套房子一套建筑面积为100.37平方米,另一套为212.15平方米,按照总建筑面积计算,所拍得的两套房子变卖单价为1503元/平方米。根据目前成都楼市动辄每平方米上万元的价格,可谓超级“捡漏”了。

  根据拍卖公告的要求,竞得者买下这两套房产,还需按比例先行垫付桂湖置业所需支付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共11.28万元;需提供资金用于补偿普通债权人的资金为20.86万元,加上竞拍价46.97万元,竞得者实际共要支付79.11万元,实际的成交单价2531元/平方米,仍远比成本价还要低。

  一法律专业人士认为,虽然此次拍卖风险提示称,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变卖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不负责房屋权属过户登记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但是,所变卖的标的物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根据市场价格判断足能预见竞拍结果的“盈亏”。

  目前,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由管理人委托变卖的资产还有桂湖置业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第六次)、新都区桂湖西路20号桂湖名都3栋负一层车库(第二次)、南部县南隆镇文庙街8号文庙商业中心广场南部商场、新都镇桂湖西路20号摩尔副楼(第六次)、成都桂湖摩尔商贸有限公司84.50%股权(第一次)、车辆资产包(第一次)等。

  这些竞拍标的资产基本都是不良资产,究竟何时变卖完结,无法预判和评估。

  破产清算之路

  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10月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袁立贵,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等,其破产清算之路要从2018年说起。

  2018年9月,经新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查询,以桂湖置业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共有执行案件328件,执行标的合计4.81亿元;同时,以桂湖置业公司为被告的案件共计338件,案涉标的合计4.31亿元。

  同年10月,新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0114破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0月18日作出(2018)川0114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桂湖置业管理人。

  同时查明,桂湖置业绝大部分实物资产已被设立抵押权,且该类实物资产在模拟清算状态下的评估价值无法全额覆盖对应有财产担保债权,若实物资产以评估值拍卖成交,扣除抵押权应当优先受偿部分,剩余价款将可能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等法定需优先偿还的债权,此时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可能为零。

  期间,管理人也曾努力挽回破产清算,进行了两次公开预招募投资人。最终,因桂湖置业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情况复杂、没有开发商未开发的资产、可变现价值空间小等因素,致使投资人预招募失败。

  2021年1月22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认为,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可偿债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停止营业,不具备重整及和解的可能。依照规定,于2021年4月22日裁定宣告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自此,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账面可变现资产开始上网变卖,强制破产清算。

  “距离桂湖置业被受理破产已过去近5年时间。”法务工作者蔺文财表示,清算结束以后,公司才能注销,经注销的公司,其法人的责任、义务和资格也随即终止。桂湖置业法人资格仍存在,并被管理人代管,其法人资格的注销和终止原则上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切源于清算时间的长短和法院裁判的结果。

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7160955357    经营状况:存续    注册资本:6180(万元)

风险情况:  自身风险  3    变更提醒  0    关联风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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