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政策唐军 2026-04-07 09:20:55 来源:中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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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3月31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武汉城市更新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据悉,该条例是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由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承担起草工作。条例分为六章,共四十七条,分别为:总则、规划和计划、组织和实施、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条例将城市更新定义为“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进行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的活动”,明确了城市更新的基本原则、管理主体、组织实施等。

  条例强调城市更新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鼓励“微更新”和“绣花式”改造,注重历史文化保护、民生保障和公共空间提升。同时提出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物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根据条例,为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在补齐城市短板而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项目,以及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项目等方面,提供了多项具体支持政策,涵盖规划、资金、用地、消防等多个关键环节‌。

  鼓励“微更新”与“绣花式”改造‌

  条例明确城市更新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鼓励对老旧小区实施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更新”,避免大拆大建,注重人居环境改善与公共空间品质提升。

 ‌新增配套面积可“免计容”奖励‌

  为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或公共安全设施短板,老旧小区改造中新增的建筑规模(如社区服务用房、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架空层便民设施等)可按规定‌不计入容积率‌,降低开发压力,激励功能升级。

  ‌零星用地可依法办理供地手续‌

  老旧小区周边的边角地、夹心地等低效用地,若用于增加公共空间或配套设施,经批准后可按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土地供应手续,便于整合资源完善住区功能。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危旧房改造‌

  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危旧房的改造工程,切实减轻居民自筹资金压力。

 ‌优化消防与施工图审查机制‌

  对受条件限制无法完全执行现行消防标准的改造项目,可按“不低于原建造时标准”执行;施工图审查也可通过专家论证方式替代部分规范要求,提升改造可行性。

 ‌简化用地手续,支持过渡期政策‌

  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对原有建筑进行改建或拆除重建(不超原面积),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许可,无需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同时,符合条件的更新项目可享受‌五年土地用途过渡期政策‌,期间按原用途使用土地。

 ‌财政与金融协同支持‌

  市财政部门统筹政策性资金支持城市更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老旧工业园区提能升级项目,可申请最高‌500万元补助‌(按投资额20%补贴)。

  ‌推动多元主体参与‌

  鼓励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自行更新,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改造运营,推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共建”的可持续模式。

  这些政策共同构建了“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可持续运营”的城市更新制度框架,为居民生活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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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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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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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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