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确三类老房子允许原拆原建

政策苏晓 2026-07-17 09:38:34 来源:中房网

扫描二维码分享

  中房网讯 (苏晓/文)7月15日,武汉市召开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会上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危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工作的通知》。

  据悉,本次试点适用于武汉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老旧小区及单栋住宅楼,房屋满足三类条件之一即可申报:经鉴定为C级、D级危房,主体承重结构受损、需要整体拆除;属于无独立厨卫的非成套住房,居住功能不完善;楼栋超八成建筑面积建成年限超过25年,居住条件较差、亟需改造。试点项目将按照“三看”标准筛选,重点评估社区攻坚能力、小区改造基础条件、居民改造意愿,择优推进试点工作。

  改造实施采取分类施策模式。改造条件有限的项目,严格执行“三原”要求,不改变原有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不新增户数和建筑规模。具备改造条件的项目,支持业主自主开展原拆原建,在不增加户数的基础上,可适度增加地上建筑规模,且无需办理供地手续。新政明确,改造后地上建筑面积增量不得超过原登记面积的30%,新增面积主要用于补齐配套短板、优化居住环境。

  新政明确了清晰的居民自主改造申报流程。小区业主可组建联合社或自主更新委员会,在专有部分面积、参与人数均超八成业主同意后,向所在街道提交试点申请,经区政府审核通过后,纳入市级试点名录。项目实施方案需经业主表决通过,再由区级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审查、区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落地实施,充分尊重居民自主改造意愿。

  本次新政配套多项资金、土地支持政策,降低居民改造成本。土地方面,原有划拨土地改造后可维持划拨性质,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资金层面,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可申报中央、省级、市级各类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贴,市级专项补贴按年度逐年递减。同时,业主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贷款,多渠道保障危旧住房原拆原建工作有序推进。

原创 宏观 政策 市场 公司 土地 观点 金融 海外 产业链

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返回顶部